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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代表检查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日期: 2004-11-03

 

2004年10月27 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就本区贯彻执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视察检查。代表们察看了部分道路市容综合整治、“城中村”脏乱差治理、餐饮泔脚生化处理、冲水车取水设备建设等情况,接着,听取了区市容管理局局长唐瑞勤的工作汇报,然后,进行了座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奎华、乔德华一起参加了视察检查。

代表们充分肯定了政府部门实施《条例》所取得的成绩:1、大市容、大环境、大卫生的理念比较新。区市容局的领导告别了原来“单一环卫”的思维方式,用新的“立体”管理的要求定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着眼于长效管理,注意同区创建国家级卫生区和环保模范城区等工作紧密结合。2、积极进取,知难而进。区市容局敢于围绕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开展工作,在治理“三乱”(乱涂写、招贴、刻画)和“城中村”、推行沿街门责制度、整治乱晾晒等工作中,敢于碰硬,成效明显。3、工作方法务实创新。全区2万根电线杆做到每天24小时内“三乱”清除完毕,沿街大面积的广告、阅报栏、店招店牌的有序整治,餐饮泔脚生化处理,街头绿化保洁实现与城市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卫星导航系统管理道路高压冲洗车等,卓有成效的工作给代表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代表们对政府部门进一步实施好《条例》提出了积极的建议:1、要把已经取得的成绩,作为继续前进的动力。我区创建成国家级卫生区,这是认真实施《条例》的最好的证明,区市容局的同志非常辛苦。希望区市容局把“创卫”成功,作为新的工作的开始,继续在贯彻《条例》,提高长效管理水平上下功夫。2、进一步密切与区城管大队、区环保局、各街镇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坚持将我区健康城市三年计划和环保创模三年计划等相关活动与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工作中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3、进一步加强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适应新的更高的管理要求。希望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敬岗爱业教育,不断探索新的更加有效的管理办法,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