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次主任(扩大)会议听取本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日期: 2005-04-15
第79次主任(扩大)会议
听取本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继3月15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宏图三胞徐汇店、好饰家建材超市等地的消费者维权现场咨询活动后,4月4日,区人大常委会第79次主任(扩大)会议又听取了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人关于2004年以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区消保委近年来开展的工作,同时对本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促进消费市场环境改善、引导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涉及政府诚信、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拓展媒体的宣传教育引导功能,强化厂家、商家等以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来争取市场的意识;引导消费者主动学习和掌握消费知识、科学知识,用科学指导自己的消费,遇到上当受骗要勇于投诉,坚决抗争,不忍气吞声,姑息迁就。同时,要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置工作力度,对一些棘手案例,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二、前移维权关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仅仅只是“3.15”一天的热闹,更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贴近消费者,将各项维权工作落到实处。目前消费维权形势依然严峻。建议区有关部门效仿执法机关办案时“提前介入”的做法,将维权关口有条件地前移,尽可能化事后补救为事前防范和事中服务。区技监部门要把好生产领域的质量关口,区消保委要加强信息的收集和统计,及时发布有针对性的消费指导和消费警示,帮助消费者理性消费,并将可能发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情况及时反馈给工商和其他职能部门,以便及时加强监管执法。通过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力争将可能发生的投诉、争议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帮助区消保委解决实际困难。消保委的改制成立,进一步强化了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职能,同时也带来了经费、工作场地和人员编制落实等实际困难。对此,区政府要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尽快帮助消保委解决实际困难。针对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可以与区劳动部门加强沟通,与各类协管员的招收使用工作结合起来,从而缓解经费和人员欠缺等矛盾。
(明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