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crumb.png 首页 > 常委会会议 > 常委会工作

办理书面意见要以代表为本(人大简报第四期)

日期: 2012-02-01

 

办理书面意见要以代表为本

 

131,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书面意见的受理情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高宏指出,在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的过程中,要以代表为本,做到六个有。一要有结果,尽力提高代表书面意见的解决采纳率,使办理结果真正让代表满意;二要有交代,对暂时不能解决的代表书面意见,要向代表做好解释说明,取得代表的谅解;三要有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份代表意见,对待每一个办理环节,服务好每一位代表;四要有对接,代表意见办理过程中,人大要搭建平台,让提意见的代表与相关部门面对面沟通,共同推进问题解决;五要有参与,有意识地引导代表参与意见办理全过程,有效地发挥代表的作用;六要有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加强跟踪反馈,不断提高书面意见办理质量。

(区人大办  赵斌韵 供稿)

 

打造不可复制的法律服务链

 

在区人大常委会与区法院、区检察院联席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谈到:两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打击和预防涉金融、知识产权犯罪,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打造不可复制的徐汇特色法律服务链,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建议结合徐汇自身特点,设立金融审判庭,多办精品案,推动金融环境的优化;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庭的审判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化、产权市场化、市场法治化;加强法制宣传力度,树立崇法理念,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区人大办 毕信仁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