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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新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学习《监督法》

日期: 2012-03-07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新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

学习《监督法》

 

37下午,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根据《上海市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规定》,根据过剑飞区长的提名,决定任免了27名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常委会会议结束后,组织新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上海市立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程传维从人大监督的性质、内涵、原则、主要程序和工作环节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剖析,阐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强调了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和“一府两院”工作人员接受监督的重要性。

《监督法》的学习,对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更好地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