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持之以恒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人大简报第十九期)
日期: 2012-03-27
区检察院持之以恒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近年来,区检察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规范与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创新联络方式,丰富联络载体。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健全联络保障
修订联络工作制度,形成《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为联络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制度性保障。成立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专人负责日常联络事务。将辖区全国、市、区人大代表的联络任务逐一分解到每位党组成员,通过多种形式与代表联络,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完善联络机制
每年向区人代会作检察工作报告,并以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等形式,使人大深入了解检察机关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在区人大与“两院”联席会议上汇报新一年工作思路,并不定期书面报告重要工作部署和进展动态。邀请代表参加检察官论坛、情况通报会、案件质量检查、信访接待,观摩公诉出庭等,为代表深入了解检察工作提供保障。制作“专项督查明细表”、“专项督查件办理情况反馈表”和“人大督办件一览表”等表格,明确责任,规范程序,提高办理质量。
三、丰富载体,创新形式,拓宽联络渠道
在人大代表中聘请人民监督员和廉政监督员,主动邀请他们视察和监督执法工作,促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探索建立所联系代表的工作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全面覆盖、全程记录,突出个性化和客观性,为了解检查代表意见办理情况提供基础资料。改版徐汇检察门户网站,增设“人大代表直通车”专栏,建立网上联络平台,增强通报检察工作、受理、办理和反馈代表意见、以及与代表开展互动的即时性和便捷性。
四、联系实际,多向结合,提升联络水平
围绕代表关心关注的社会问题,着力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求实效。把保障“两会”顺利召开、落实好“两会”的各项任务列为每年的专项工作和年末重点任务,组织专门队伍落实。打造“阳光检察”工作品牌,邀请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编印徐汇检察工作人大代表专刊,细致深入地做好代表联络服务工作。实行“双上门”动态反馈制度,办理过程中主动上门反馈措施落实、工作进度等情况,办理结束后上门反馈办理结果,了解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
(区检察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