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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启动会

日期: 2017-06-12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启动会

 

69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启动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国文,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及相关政府部门参加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施绍江主持。区人大城建委主任委员李青传达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启动会精神,并通报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区环保局局长王淳报告了环保条例主要内容及本区执行环保条例的总体情况。随后与会人员围绕执法检查方案开展了互动交流。

徐国文副主任指出,开展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定监督职能、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贯彻实施的重要方式。当前,国家对环保工作要求越来越高,标准越来越严,目标越来越明确。此次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环保条例执法检查,就是要推动条例在我区的贯彻实施,防止执法和立法脱节,使条例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他要求:一是要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到本次执法检查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助推,是落实市委、区委决策的实际行动,是区人大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二是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一以贯之地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落实各项任务,严格落实执法检查各项目标任务,要动真格、不走过场,表达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强决心。三是要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自觉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执法检查作为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进一步压实责任、严守底线,依法履行好各自的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环保条例的落地生根。

(区人大办    王少南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