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日期: 2020-05-21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5月20日下午,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华,副主任朱成钢、徐国文、卢鉴、朱伟红、刘燕刚和常委会委员共31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李新华主任主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宏伟,区人民法院院长曹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庆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薛莲,部分区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人、各街道人大工委和华泾镇人大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为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增强人大工作透明度,本次会议邀请了公民旁听。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本区贯彻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关于本区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本区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关于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刘民钢、胡晓丽两位市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会议表决通过了个别区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事项,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在颁发任命书之后,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李新华主任指出,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一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对本区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是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作出的工作安排,旨在支持区政府落实依法防控的各项要求,积极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治化水平。对于下一阶段工作,李新华主任强调,一要认真做好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的准备工作,二要高质量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三要认真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市委关于人大工作的最新要求,开创徐汇人大工作新局面。
(区人大办 傅蕴恺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