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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与中尽责 在服务中尽心

日期: 2007-06-04

 

在参与中尽责  在服务中尽心

 

区十三届人大代表  沈明达

 

2003年3月,我光荣当选为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深感使命崇高,责任重大。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的新代表学习培训,以及我们枫林代表组中有经验的老代表言传身教,使我逐渐适应了新的使命,新的要求。三年来,尽管自己作为承担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总体设计重任的三航设计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平时工作忙、任务重、出差多,但我努力做到:工作再忙,代表身份不忘;任务再重,代表职责不忘;出差再多,代表义务不忘。平时只要有需要有可能,我就尽量挤出时间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和枫林代表组组织的各项活动,为选区群众办一些实事,坚持在参与中为人民代言,在参与中尽代表之责,在服务人民群众过程中尽心尽力。

 

积极建言,履行代表义务

 

刚当选代表不久,我便于3月18日以代表的身份向区人大提交了一份“关于抓住‘办博’契机,提升城区综合实力和文明形象”的书面建议,提出了包括“抓住‘办博’契机,努力打造‘诚信徐汇’、‘文明徐汇’品牌,树立‘繁华商业城’、‘高雅中心区’、‘可爱徐汇人’亮丽形象”等四条具体建议。这一书面建议受到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长亲自作出批示,区政府办公室及时反馈书面答复意见并两次派人登门听取意见。这一建议的有关内容已汇入徐汇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规划目标之中,从而使这项建议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此后,我又应邀参加了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世博会与上海新一轮发展大讨论”座谈会,进一步阐述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2004年8月,参加了“人大50周年”征文活动,有关征文在徐汇报上得到刊载。

2005年上半年,我向有关部门提出的为疏解“交通难”而改部分内环线绿化带为停车场地的建议也得到较好采纳。今年1月,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期间,我与枫林代表团其他代表一起联名提出了一份“关于加快枫林旧区改造步伐,为枫林生命医学园区建设创造良好环境”的议案。

实践中我深切体会到:积极建言是人大代表履行义务和职责的重要途径,也是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具体体现。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应该牢记使命,关注民生,为民代言,献计献策。只有这样,才能履行好代表的应尽义务。

 

尽心服务,为民办实事

 

2003年12月4日,我根据枫林代表组的安排,第一次以代表的身份在居委会直接接待社区居民。短短两个多小时内,我与有关代表一道接待了10批(17人次)的社区居民。看到社区居民踊跃前来反映情况寻求帮助,深感社区居民对人大代表的信任和期望,从中也增添了一份当好人民代表的责任。去年5月和12月,我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分别在居委会接待居民来访和在区信访接待室直接参与接待上访群众。我想,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们不仅要在接待日接待室热情接待社区居民和上访群众,帮他们排忧解难,做释疑解惑、下情上达的使者,而且要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听取本选区选民的意见和建议,畅通日常沟通渠道,多为选民办实事。2004年1月在出席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我带着日常收集到的社区居民的意见专门询问了在人代会现场服务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并向区人大提交了一份有关便利社区居民出行问题的书面意见,并得到有关部门的及时回复。

近年来,我坚持每年两次为社区党员和居民义务作形势报告。2004年上半年,我应邀担任了张家浜居委会“社区党校”名誉校长,并能根据需要及时给党员们上党课。去年下半年,我应邀为枫林社区200多位新经济组织的党员上了“党在我心中”的党课,较好地配合了有关党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我还将自己编著出版的《党建长效机制实务手册》等“政工三部曲”的书籍赠送给枫林社区文化中心图书馆。去年12月洋山港开港前夕,我还邀请枫林代表组的人大代表参观考察洋山港及配套工程。今年人代会闭幕以后,我及时向所在选区的选民代表作了两次有关会议精神的传达和宣讲。我觉得,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的方式和途径是多种多样的。只要情系百姓,尽心服务,就一定能尽力而为,并有所作为。

 

尽责参与,做到“两不误”

 

2003年7月10日,我以代表的身份第一次参加了有关区内河道整治情况的视察活动。那天我们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冒着高温来到现场视察。不巧的是,在乘船视察行将结束,交通船正准备靠岸时,由于船工操作不当,船窗玻璃突遭船杆猛击而破碎,我的脸部当即被玻璃碎片划出三道小口子。为了不影响整体视察活动,我一方面用手绢捂住正在出血的伤口,一方面尽量少惊动周围人员,与代表们一同乘车抵达光大会展中心后,经简易治疗,我又回到会场,听取专题报告并在会上发表了视察后的感想和建议。以后,我又于2004年4月1日、7月15日和8月20日先后三次分别参加了人大代表对区有关单位、部门贯彻《保密法》情况、区有关企业贯彻《档案法》情况和全区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律法规情况等的执法检查活动。2005年9月2日与市民代表一起到上海冠生园察看了食品卫生工作。三年来,我还多次以代表身份旁听法院庭审、参加法庭听证、参与讨论依法治区工作纲要和参与法院执法行动等。每次参与活动,我都能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资料,认真视察现场和听取专题报告,并能结合自己的体会和观感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履行了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应尽的义务。

三年来,我还先后列席了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第十三次会议和区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先后参加了对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和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的述职评议小组的工作。去年7月7日,原定中午乘飞机前往吉林开会,为了不影响参加当天的区十三届人大第十三次常委会扩大会议,我特地改乘当晚的航班前往。因直飞航班每周仅两个,我只得先飞往长春,第二天再乘车前往吉林。尽管这样做增加了旅途的转机转车手续,但我觉得这点小麻烦比起参加一年一度俗称的“小人代会”来说算不了什么。因为我觉得,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参加不参加会议和活动并非个人行为。多参加一次会议,多参加一次活动,其实就是多一次学习的机会,就是多尽一份代表的义务。由于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是整体行使职权的,因此人民代表大会整体功能的发挥离不开全体代表作用的发挥。因此,作为人大代表,只有通过自己在国家权力机关的活动,才能肩负好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重任。

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和义务的同时,我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努力为本单位的“选民”服好务,力求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三年来,我院生产经营连创新高,企业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职工最满意企业”、“上海市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中国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尤其是去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确保洋山港年内顺利开港,分别受到中央督导组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前不久,本人还荣获全国勘察设计系统“优秀党委书记”称号。

我作为人大代表的经历虽然只有三年多的时间,但我从中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在今年1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代表工作交流会上我作了专题交流发言。我感到能当选人大代表是非常光荣的,但人大代表并非荣誉称号,她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从本质上来说,当人大代表更意味着一份责任,一份人民托付、法律赋予的神圣责任。我们每一位人大代表只有胸怀崇高的使命感、责任感,依法行使代表职权,才能积极发挥参与决策、桥梁钮带、模范带头和宣传引导等作用。

近年来,在人大代表这一人才济济的团队里,我也从其他代表身上学到了许多优秀品质、优良作风和宝贵经验。我将把它作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加以发扬光大,继续在参与人大活动中尽好代表之责,在服务人民群众过程中尽心尽力,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作出新的努力、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