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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为民之心,办利民之事,建和谐社会

日期: 2007-06-04

 

怀为民之心,办利民之事,建和谐社会

 

区十三届人大代表  许士华

 

2003年,我当选为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当代表的四年以来,我不断学习,努力实践;积极参与区人大所组织得各项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一名人大代表队,我始终不忘是广大群众选了我做代表;始终不忘自己肩负的光荣而神圣的使命;始终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兑现我的亲民、爱民、为民、利民之心;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实现人大代表的价值.

 

坚持学习,提高履职水平。

 

当选为人大代表,是广大选民对我寄予的厚望。四年人大代表任职阶段,正是我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的退休前四年,也是我所在的工作单位发展规划中重要的四年。期间,我在尽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提升自己的素养,克服本职工作繁忙的时间局限,争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

作为一名新代表,我虚心向老代表们请教借鉴他们的工作经验,吸取他们的榜样力量;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阅读人大月刊杂志,揣摩区人大常委会提供的各类材料,摸索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的方法;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座谈会议和学习讲座,积极知情致政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通过这些方面的学习提高,为我在任职的四年中充分行使好代表的权利,为解决群众的问题提出议案和书面意见,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奠定了基础。

 

 

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心声。

 

任职的几年当中,我深入群众,倾听他们的呼声;经常和所在选区的居委、单位和选民们保持密切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根据人民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和现象,亲自到现场了解和观察,以掌握群众反映的第一手资料并及时向区人大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人大代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代表广大老百姓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机会。会前,我对收集的资料、反映的问题和调研的情况进行梳理和汇总,做好会上发言的准备,准备好要提出议案的书面材料。任职期间,我在人代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期间,根据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情况,对如何提高徐汇区中职学生的素质和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情况多次提出自己的看法,并向区有关政法部门提出建议,得到了在座的代表们的认可。

我还先后提出《罗秀新村防汛墙的的安全问题》、《罗秀新村消防龙头的问题》、《长桥地区居民就医问题》和《长桥地区交通道路安全问题》等12项书面意见,涉及到城市建设、交通管理、社会保障和科教文卫等各个方面,特别是在长桥地区罗秀三村沿街居民对有关鸡粥店、面菜馆等几家饮食店经营过程中,环境、卫生、安全等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反映十分激烈时,我得到居民反映后,通过居委会和另一位人大代表黄锡兰同志一起跑到罗秀三村现场进行实地了解踏看,并学习了政府有关居民楼地层开店的有关政策。经过调研,把居民所集中反映的问题提交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求饭店整改。另一方面向居民解释有关政策。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努力下,饭店整改的整改、息业的息业,使问题得到了居民的谅解和妥善的解决。

经过我的不懈努力和相关部门的协助,其中已经落实的意见6项,正在解决的3项。列入计划或参考的意见3项。在这些问题的解决过程中,自己虽然累一点,辛苦一点,但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同时也让群众更好地理解了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作用,自己也感到很舒心,觉得为之付出的辛劳是值得的。

 

承上启上,促进和谐发展。

 

在我任职期间,正值上海市重大工程中环线道路徐汇段拓宽居民动迁工作的开展时期。在担任中环线徐汇段动迁巡视员工作中,我多次参加了中环线徐汇段居民动迁听证会,在会上以一名人大代表的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即保护被动迁居民的利益,又维护了有关动迁法规的严肃性,努力促进徐汇区政府动迁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出人大代表桥梁作用,让群众和政府更好地沟通,以维护社会稳定,取得和谐发展。

在四年的任职期间,我努力履行了人大代表的职责,尽力为群众办了些实事,每一个问题的解决之时,居民群众表达感激之际,我内心的喜悦都无以言表;同时,我自身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思想境界得以提升,工作和生活内容更加丰富。我坚信:今后的日子,我仍然会以为群众服务为宗旨,尽心尽力做好一名人大代表。同时,我也坚信:随着我国民主政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更加的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得到发挥,上海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将取得更伟大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