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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泾镇人大开展撤制村队和股份制改制工作专题审议

日期: 2010-12-20

 

华泾镇人大开展撤制村队和股份制改制工作专题审议

 

12月17日上午,镇人大组织部分区(镇)人大代表对我镇撤制村队和股份制改制工作进行专题审议。代表们听取了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的专题汇报,镇长戚振国和分管副镇长汪婕分别就撤制村队工作对城市化进程的推动和我镇撤制工作的历史进程、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等作了补充汇报。

我镇自1999年起,根据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已具备撤村条件的村开展撤村工作,同时,镇党委根据市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意见通知》(沪府办发[2006]3号)提出的“坚决制止‘一撤就分,一分就光’”的原则精神,从2007年开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改革后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由镇政府引导、管理和监督,按照股份合作制的基本原则,采取市场化运作,通过把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量化折股到每个成员,由村级集体资产和村民参与入股而形成股份合作制组织,实现共同共有的产权制度向按份共有的产权制度转变,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探索出一条有益的途径。

截止目前,我镇20个村中,有14个完成了撤制村队工作,6个正在积极推进中;已撤制的村(公司)中13个均已基本完成了股份制改制工作,1个正在积极开展股份制改制工作的前期准备。

代表们认为,我镇的撤制村队工作时间跨度大、历史遗留问题多、局部情况复杂,这些都是整个工作推进中的制约因素。但是,为了保障村民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在各村的努力下,我镇的撤制村队和股份制改制工作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了重大突破,正在向最终目标迈进,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此外,代表们建议在完成股份制改制以后,各公司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在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运作上下功夫,增强公司的获利能力,切实保障股民的长期收益,让广大股民真正得到实惠。

会上,镇人大主席喻月明对撤制和股改工作提出了要求:撤制工作要尽快则快,让更多村民享受土地收益;南北地区的政策要保持一致,各村分配差距不宜太大,要考虑左右平衡;分配和后续经营问题都要兼顾,预留发展资本;用好统筹基金,富帮穷、大帮小,政府给予一定财力支持;上下齐心协力,政府加强指导、主动对接,共同推动。

(华泾镇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