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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吴新田检察长提请免去宋长春同志职务的初步审议意见

日期: 2001-12-21

 

对吴新田检察长提请免去宋长春同志职务的

初 步 审 议 意 见

——2001年12月21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何济茂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吴新田检察长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免去宋长春同志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的职务。人事工作委员会根据宋长春同志工作调动的实际情况,经过初步审议,建议同意吴新田检察长的提请。

免去宋长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请常委会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