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唐国平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日期: 2001-12-21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徐法政(2001)32号
关于提请任免唐国平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区、县人民法院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我院工作实际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提请:
任命唐国平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杰为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陶之亮为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宋晓新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黄汉森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孙美华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沈伟刚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殷勇磊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包莉(女)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王家德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许闻安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杜海德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周琦为徐汇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张耀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黄三飞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勇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赵来英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培玲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厉菊华徐汇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王品芳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葛忠学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徐汇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立人
200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