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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02-05-10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

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  姜小平

——2002年5月10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向常委会作如下报告:

一、全区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情况

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大会共收到代表书面意见198件(包括议案转为书面意见的5件)。根据《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和书面意见处理办法》,大会秘书处将代表书面意见转请区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其中,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办理2件,占1%,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办理190件,占96%;由区人民法院办理2件,占1%,商请中共徐汇区委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办理4件,占2%。

今年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得到加强。

在区人代会结束后的第一次区长办公会议上,区政府对做好书面意见办理工作作出部署,并要求从区长、副区长做起,每人亲自协调1—2件影响大,有一定难度的书面意见的办理工作。沈骏区长在2002年度办理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以民为本,求真务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办理工作与转变作风、与深入调研、与政府重点工作的实现结合起来的要求。会后,按照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规定和办理工作目标考核要求,各部门负责人亲自办理重点书面意见,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落实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区建委主任、副主任还深入到代表组与代表座谈,听取意见建议。

区人民法院和中共徐汇区委宣传部、综治办、区总工会专门部署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工作,要求高度重视,责任到人,切实保证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质量。领导重视,率先垂范,承办人员不辞辛劳,加大了办理工作的力度,提高了办理工作的质量,推动了一些难点问题的解决,得到不少代表的肯定。有的代表在反馈意见中对承办人员认真的办理态度,不厌其烦的工作作风,全面深入地介绍相关情况的做法表示满意。有的代表表示,有关部门对我们代表的意见还是很重视的,即使有些问题暂时不能解决,也是事出有因,对此表示理解。

198件书面意见由各承办部门在法定期限内研究处理,并已书面答复了代表。据统计,办理结果为已经解决的69件,占35%;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解决的52件,占26%;留作参考的37件,占19%;创造条件解决的40件,占20%。

大会闭会后,截止5月9日,代表工作室还陆续收到39件书面意见,并转请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已办结19件。

二、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督办代表书面意见的情况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代表工作室对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一是参加区府办分系统召开的督办工作会议,全面了解各部门在办理代表书面意见中的动态情况,存在的难点问题和有关部门与代表沟通的情况。通过参加督办工作会议,了解了区政府在强调办复时限和实效等方面的一些具体做法,及时掌握了面上情况。

二是认真阅看书面答复材料,了解各部门规范办理的情况。我们要求各部门在书面答复代表的同时、抄送代表工作室,并仔细阅看。由于区政府制定了办理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和办理工作暂行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在分办与承接、办理与答复、复查与跟踪、总结与考核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各部门在走访、答复、办理的各个环节上更加认真和规范,得到代表的肯定。

三是发书面问卷调查,全面了解代表对办理结果的反映。向94位提过书面意见的代表发了问卷调查,反馈了92份,占98%,从反馈情况看,大多数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对部分意见的办理结果表示理解,有4位代表提出了一些意见,我们及时向区府办作了反馈并立即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代表工作室下一步督办的重点:1.对代表书面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对列入计划解决的作跟踪了解;3.对闭会后代表提出的意见抓紧督办。

三、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办理代表书面意见的情况

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收到代表书面意见2件,占书面意见总数的1%,至4月初已全部办复,结果均为留作参考改进。2名代表对办理结果分别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