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王立人院长提请免去金延锋等同志职务的初步审议意见
日期: 2002-05-10
对王立人院长提请免去金延锋等同志职务
的初步审议意见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何济茂
——2002年5月10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王立人院长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免去金延锋等同志职务。人事工作委员会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并进行了初审。建议同意王立人院长的提请:
免去金延锋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葛忠学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赵来英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侯少明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薛贵兴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常申庆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耀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陆文贤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宗俊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常委会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