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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汇区人民政府2001年教育经费决算和2002年教育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的调查报告

日期: 2002-06-28

 

关于徐汇区人民政府2001年教育经费决算

2002年教育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的调查报告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  宋皓军

——2002年6月28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财经工作委员会联合对本区2001年教育经费决算和2002年教育经费预算安排开展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1年教育经费决算情况

2001年教育经费决算总收入75641.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1194.25万元,事业收入15519.91万元,教育费附加4376.14万元,校办产业缴款520.27万元,其它收入7938.26万元,捐赠收入6092.50万元。决算总收入比预算总收入61186.54万元增加14455.29万元。主要是:区财政拨入公费医疗款1454.25万元,原未纳入财政拨款预算基数;事业收入增加3094.83万元;其他收入增加3295.32万元;另外未纳入当年预算的捐资助学收入6092.52万元。教育经费决算总支出70759.25万元,当年教育经费结余4882.58万元,主要是捐资助学收入的结余。

2001年区政府对教育经费的投入符合法定增长的要求,教育经费拨款比2000年增长11.85%,高于区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事业费、生均公用经费及教师工资均有不同程度增长,主要是对义务制教育阶段的学校加大了投入力度。其中:中学生均公用经费增长幅度较大,达55.68%,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增长28.23%,全区学生生均定额在市教委规定标准基础上增加150%。教师工资比上年增长16.92%,一是政策性增加工资,二是推行义务制教育阶段学校30%骨干教师津贴及教师收入低于同类学校平均收入水平的给予适当补贴,稳步提高了义务制教育阶段教师待遇。我们认为,区政府对教育经费投入是符合《教育法》第五十五条关于“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加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经费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的规定。

2001年教育经费总支出基本合理,当年决算总支出70759.25万元,其中:事业支出62769.70万元,教育费附加支出4296.33万元,结转自筹基建3693.22万元。全年人员经费支出43208.47万元,占事业支出68.84%,公用经费支出19561.23万元,占事业支出31.16%。我们认为,区教育局在安排经费支出时,能坚持“以收定支,确保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确保了国家和政府规定的教师收入,基本满足学校开展正常教学活动所需的教育经费,较为合理安排重点项目所需的建设经费,为高标准、高质量地发展徐汇基础教育提供了资金保证。

二、2002年教育经费预算情况

2002年教育经费预算总收入70828.5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44697.48万元,事业收入14903.24万元,教育费附加4376.14万元,校办产业缴款268.27万元,其他收入6583.44万元,安排预算支出70828.57万元,2002年预算收支平衡。

由于本区师生数量相对较大,加上人口导入多、借读生比例高,教育经费存在相对不足的情况,区政府在教育经费使用安排上坚持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在基本完成教育实事项目的前提下,2002年预算安排能考虑教师收入待遇的进一步提高及义务制教育阶段公用经费的补贴,是符合《教育法》有关规定的,也符合我区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

三、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中的几点建议

我们认为,我区教育经费的使用总体是比较切合区情实际的,经费管理也在逐步强化,但是在预算编制和执行、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教育经费,我们在听取和汇总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教育经费的预算管理,深化部门预算。

区政府财政和教育部门应进一步研究界定教育经费综合预算范围,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的编制。由于教育经费的筹集渠道较多,除财政拨款、事业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校办工厂缴款外,尚有捐助收入等,区政府财政等部门应加强对这部分资金运作情况的了解、分析、指导和监督,同时将部门预算逐步向二级核算单位延伸,增强教育经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二)改善教育经费的支出结构,保障基础教育资金的需求。

继续加大对义务制教育阶段经费的投入力度,加快初中建设工程,特别是要加强对初中阶段教师收入待遇和师资培训的经费投入。同时,教育经费的投入应逐步从硬件建设向软件建设倾斜,吸引和加快培养适应现代教育形势要求的高素质教育管理人才和教育教学人才,努力提高全区每一所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在布局调整、重大基建项目的经费安排时要科学规划,从严掌握。

(三)逐步完善国有资产和国家资金的合理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区政府国资部门和财政管理部门应加快对公办转制学校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及教育系统所属学校的经营性资产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并建立合理的管理核算和平衡调控机制,一方面提高教育系统国有资产对教育的贡献度,另一方面努力创设相对公平、公正的办学竞争条件,调动更多学校和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我区基础教育的标志性品牌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