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crumb.png 首页 > 资料中心 > 往届人大常委会会刊 > 12届常委会第37次会议

关于徐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朱逸生履行职责情况的调查报告

日期: 2002-06-28

 

关于徐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朱逸生

履行职责情况的调查报告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干部述职评议(区法院)工作小组

——2002年6月28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02年度开展对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的实施意见》,在常委会述职评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干部述职评议(区法院)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于4月底至5月底对区法院副院长朱逸生同志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工作小组首先了解了朱逸生同志工作职责和分管工作范围,然后就其履职情况开展了一系列调查:对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庭、室负责人进行个别访谈;走访了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有关领导和部门;召开部分案件申请执行人座谈会;向部分区人大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区法院特邀监督员等发放了书面征询意见表。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工作小组对调查情况进行了综合归纳。现将工作小组调查朱逸生同志1998年任职以来履行职责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对朱逸生同志履行职责情况的

综合反映

 

一、法律意识较强,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朱逸生同志对政治理论学习抓得较紧,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体现出较高的政治素质。平时他能积极地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区法院中心组学习会上,他认真做好发言准备,积极参加讨论,并写出了具有一定质量的学习体会。在参加区委处级干部理论学习班时,因身体不适中断了学习,之后,他主动要求再次参加学习班,补上这一阶段的学习。朱逸生同志组织观念、全局意识、纪律性强,能较好地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区委、区人大的有关精神,积极主动执行区法院党组决定。对于一些重大工作,他都能注意配合院长共同开展。如去年区法院进行机构改革,此项工作涉及到个人工作、岗位变动和切身利益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一些干警思想上产生了想法。朱逸生同志充分发挥擅长做思想工作的特点,积极配合院长做好分管部门同志的思想工作,注意掌握他们的思想变化情况,及时开展谈心活动,化解他们的思想疙瘩。

朱逸生同志1998年底从部队转到区法院工作以来,能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结合分管部门的工作,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尽快取得实践经验,朱逸生同志勤于思考,刻苦钻研,积极进行司法实践。他经常参与执行工作,对一些新类型的刑事案件,他自己担任审判长主持开庭审理。2001年他主持开庭审理案件共5次,是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中主持庭审数量较多的。通过努力,目前在具体工作中,他已能正确地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较好地领导和指导分管庭室的工作。在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特别是疑难案件时,他能积极发表意见,提出自己的见解。经过几年的学习和实践,朱逸生同志的业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较快地熟悉和适应了工作要求。

2、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抓好分管部门工作。

朱逸生同志于1998年底担任区法院副院长以来,曾先后分管办公室、研究室、后勤管理科、法警大队等部门,现分管刑庭、执行庭、法警大队和纪检监察等4个部门。他工作上能紧紧围绕司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尽心尽职,全身心投入,表现出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他工作思路清晰,工作作风深入,经常深入到分管部门了解掌握情况,加强沟通,帮助解决困难。

朱逸生同志自分管刑庭工作以来,能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率领全体刑庭干警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治安工作会议、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公安、检察部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流氓恶势力、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地维护了全区的社会稳定。在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专项斗争中,朱逸生同志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深刻理解这场斗争的性质,指导刑庭同志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依法打击法轮功邪教的犯罪活动。由本区法院刑庭审理的上海市首例法轮功邪教刑事犯罪案件,在全市引起较大的反响。

今年1-5月区法院各类执行案件达1304件,“执行难”仍是个比较突出的矛盾,特别是一些当事人情绪激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执行案件,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引发不稳定因素。对此,朱逸生同志积极参与执行第一线,带领执行庭的同志,从稳定大局出发,努力克服执行工作面临的各种困难,对执行方式,执行途径,不断进行探索与改革,努力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他还经常与执行法官一起共同研究制定周密的执行方案,深入现场查看,接待当事人,积极稳妥地做好当事人的情绪稳定工作,在保证执行工作成功的同时,确保社会稳定,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今年以来,由朱逸生同志接待处理的各类执行案件中当事人情绪激烈、矛盾易激化的就达10余件。

朱逸生同志能经常深入到法警大队指导工作,并率先在上海基层法院建立了110紧急情况处置系统,配置了硬件设施,制定了与之相应的一套紧急情况处置规章制度,这套系统在处置近期发生的几起突发事件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许多兄弟区县法院都前来学习取经。

朱逸生同志在分管行政后勤管理工作中,根据院党组对区法院作出的基本建设的总体安排,积极组织实施,较好地完成了办公楼和审判楼改造整修、立案大庭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使法院办公条件有所改善。朱逸生同志十分重视司法辅助工作,组织司法统计的同志学习兄弟法院的经验,改进了原先司法统计的办法,为领导决策和审判服务发挥了司法统计应有的作用。去年8月,他组织力量化大力,用5个多月的时间,对13.7万多卷案卷进行了清理、登记、造册,还清理了长期未归档的老案卷,在“市一级”档案的复检中,获得了良好的成绩。

二、国家意识较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朱逸生同志能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他认真贯彻落实区法院关于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等实施意见;重视人大常委会转交的案件的督办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来信、来访;重视发挥区法院特邀监督员的作用。通过接受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工作、安排旁听庭审、邀请代表参加座谈会和参加执行工作等方式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意见,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2001年初,党中央和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治安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下大气力解决当前社会治安中的突出问题,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切实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朱逸生同志认真贯彻会议精神,落实市高院的部署,一方面请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刑事审判活动,扩大“严打”的声势和影响,另一方面向区人大代表汇报区法院开展“严打”斗争的工作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他积极参加院长接待日的来访接待工作,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对于重大疑难的信访件,他能积极指导协调,妥善解决。

三、公仆意识较强,严于律己,抓好队伍建设

朱逸生同志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严于律己,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对于住房、配车、出国考察访问等问题,他能服从组织安排,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整个调查活动中,被调查人员对此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区法院领导班子讨论工作时,朱逸生同志既实事求是地提出个人意见和见解,又能积极协助解决,有力地维护了领导班子的威信和团结。朱逸生同志全局观念强,能从全院一盘棋来思考和处理问题。他团结协作精神较好,与人坦诚相见,上下级、同级之间关系融洽。

朱逸生同志担任区法院纪检组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他十分重视队伍作风建设,坚持定期通报审判和执行作风情况,经常提醒大家注意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全体干警“我的形象就是区法院的形象”的意识,促进法官职业道德的提高。对于队伍中出现的违纪问题和不良现象,他能及时予以处理。近几年来,区法院每年均对全体法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整顿,还通过邀请特邀监督员、市区人大代表来院座谈等方式,听取对区法院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朱逸生同志能积极参与这些活动,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综上所述,朱逸生同志任职以来,恪尽职守,切实有效地履行区区法院副院长的职责,积极协助院长开展工作,抓好分管部门工作。他有较强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重视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带领干警依法、规范办案,坚持司法公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朱逸生同志为人正直,工作作风深入,清正廉洁,工作成绩较明显,是一位称职的法院副院长。

 

在调查活动中,区人大代表和被走访的同志对朱逸生同志在履行职责及具体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一些意见,主要是:在刑事审判法学理论上需进一步提高和深化。对民事、经济、行政审判法律知识的掌握上相对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一度出现刑事审判工作质量不够稳定时,如何增强敏锐性,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还需作进一步探索和实践;管理上还不够大胆,创新精神与司法改革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

 对朱逸生同志的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具体的实践,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朱逸生同志十分重视业务知识学习,近两年来审判业务水平虽有较大的提高,但还需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法律实践,弥补自身业务上的薄弱环节;进一步适应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和法院改革发展的需要,提高应对新情况和新问题的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办案水平。

    建议朱逸生同志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结合工作实践,开展剖析和研究,促进法官业务素质的提高。在审判工作中要提高法官的责任心和办案质量,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与效率。对于当前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要积极研究对策,深化执行方式改革,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度,提高执行艺术;要依法严格规范执行程序,加强对执行人员的执法形象教育,提高执行人员的整体素质,强化对执行工作的内、外监督机制,争取执行工作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三、进一步加强管理力度,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

建议朱逸生同志在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上进一步加强学习,对于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问题的决定要果断、大胆,通过加强管理力度来提高领导威信。对于分管的部门和人员,要加强督促和指导。在抓队伍业务水平提高的同时,要抓好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