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王立人院长提请任命张杰等同志职务的初步审议意见
日期: 2002-09-29
对王立人院长提请任命张杰等同志
职 务 的 初 步 审 议 意 见
——2002年9月29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何济茂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王立人院长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张杰等同志职务。人事工作委员会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并进行了初审。根据张杰等同志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建议同意王立人院长的提请:
任命张杰为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吴祥唐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任命吴建钢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丁戈文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王桂春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陆裕珍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聂华清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汪俭蓉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汤惠根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请常委会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