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张杰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日期: 2002-09-29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徐法政(2002)36号
关于提请任命张杰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提请:
任命张杰为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吴祥唐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任命吴建钢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丁戈文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王桂春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陆裕珍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聂华清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汪俭蓉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汤惠根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请审议决定。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立人
200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