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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日期: 2002-01-15

 

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2002年1月15日下午,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黄承海主任,张礼贤、陈汝作、王锦泉、吕玉龙副主任和委员共18人出席会议。区政府费滨海副区长、区政协刘奕民副主席、区人民法院王立人院长、区人民检察院严明华副检察长,以及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代表大组组长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黄玮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区200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预算草案主要内容的汇报以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宋皓军为此所作的调查意见。会议认为,区政府2001年预算执行情况完全达到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预期目标,符合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应予充分肯定。2002年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的要求。会议同意区政府根据这一主要内容进一步拟定《上海市徐汇区200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交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小平关于补选区十二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现在,徐汇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282名。

会议讨论了徐汇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过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各类名单草案,通过了会议日程草案,通过了大会补选办法草案,通过了大会通过决定、决议的办法草案,通过了大会主席团关于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准备提交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在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后提交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最后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杨丽萍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副主任职务。根据王立人院长的提请,决定任命崔剑平同志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