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王立人院长提请任命崔剑平同志职务的初步审议意见
日期: 2002-01-15
对王立人院长提请任命崔剑平同志职务的
初 步 审 议 意 见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何济茂
——2002年1月15日在徐汇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王立人院长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崔剑平同志徐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人事工作委员会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并进行了初审。根据崔剑平同志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建议同意王立人院长的提请。
任命崔剑平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职务。
请常委会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