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日期: 2003-02-18
关于召开上海市徐汇区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03年2月18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3月24日—28日召开,3月23日下午举行预备会议,会议议程建议如下: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和批准区200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预算(草案)报告;
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选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通过大会各项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