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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第10号)办理情况的督查意见

日期: 2005-06-15

              

关于对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议案(第10号)办理情况的督查意见

——2005年6月15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吴克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李冠华、方振玉等14位代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形成社区教育工作机制》的议案(第10号),大会主席团决定在闭会后交由区人大常委会审议。2005年3月14日,区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七次主任会议对该议案提出了处理意见的报告,并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3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该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将该议案交区政府办理,并要求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注办理工作的落实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会后,教科文卫工委就第10号议案的办理情况走访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提议案代表听取了承办部门的汇报,征询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常委会第八十七次主任会议汇报了该议案处理意见报告的办理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我们认为,近年来区政府不断加大社区教育的工作力度,2004年我区被国家教育部命名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议案提出后,区委区政府领导都作了重要批示,要求承办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学习型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区委区政府在今年区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率先建立现代化的基础教育与终身教育两大体系,最近又明确提出了在2007年争创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的工作目标。同时,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及时调整、健全区和街道(镇)社区教育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和工作会议制度;教育职能部门增设社区教育办公室,选派社区教育专职干部和教师到社区,加强社区教育工作基础。在议案办理期间,区政府分管领导率领有关部门负责人赴北京专题学习考察社区教育工作,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和工作协调会。区政府还计划与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推进落实社区教育工作并进行专项督导评估。

为了更好地推进学习型城区的建设,我们在综合代表的意见后,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更新理念,拓宽管理职能,增强终身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社区教育需求空前增长,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按照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更新理念,拓宽管理职能,确立大教育的观念,在注重基础教育的同时,加强社区教育工作。要真正把社区教育作为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向社区群众提供优质充分的终身教育,从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综合素质,为构建和谐城区奠定基础。

二、尽快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社区教育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社区教育是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区政府要把现有的以管理区属基础教育为主的管理体制转变为适应终身教育需求的管理体制。要尽快开设社区学院,建立并完善由社区学院、街道(镇)社区学校和居委教学点组成的社区教育三级网络运行机制。

三、加强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增强社区教育的工作合力。

“教育振兴,全民有责”,社区教育工作不单单是教育部门一家的事,区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通过条块互动、以块为主的运作机制,切实整合好区域内的软硬教育资源。学校资源和社区资源要实现合理、有序的双向开放,努力形成工作聚焦的格局。

四、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促使社区教育工作持续发展。

社区教育工作是政府为民服务的一项公共职能,区政府必须要在资金、阵地和人员等方面予以保证。在目前教育经费相对不足的条件下,建议区政府增加对社区教育的专项经费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的社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估体系,提高资金的使用效能。同时还要保障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