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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卫生事业费2004年决算和2005年预算安排的审议意见

日期: 2005-06-15

 

上海市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卫生事业费

2004年决算和2005年预算安排的审议意见

2005年6月15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强化部门预算和重点项目资金审查监督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卫生事业经费2004年决算和2005年预算安排》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逐年加大了对卫生事业费的投入;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安排经费支出时,能坚持以收定支、重点向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倾斜的原则,是正确并切合区情实际的。2005年区政府安排卫生事业费8,377.62万元,支出8,377.62万元,收支平衡。在卫生经费使用安排上坚持十个方面的考虑和重点向四个方面的倾斜,符合徐汇区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是比较合理、可行的。

今年是实现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年,为推进计划的更有力实施,常委会特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认真执行国家卫生经济政策和推进有关计划,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区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经济政策和推进区加强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有效实施。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保证卫生事业费的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2005年的卫生事业费预算虽已定,但还应在年内若有的超收财力中尽可能安排解决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方面的投入不足,优先考虑对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及重点项目的资金安排,努力为促进区公共卫生事业体系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同时,要根据我区几家医院因基本建设而长期负债等实际困难,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进而逐步形成解决医院改扩建资金核拨的规范。

2、完善卫生预算管理制度,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水平。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卫生经费的预算管理办法,合理分配财政资金在各部门和各项目间的结构比例,在加强卫生硬件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向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倾斜,不断加大科学研究和人员培训的力度;对社区防保等经费补贴的执行,要确定和告知相关信息,进一步提升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度,努力使公共卫生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3、继续发挥好街镇财力支撑和综合协调功能,构建起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城市安全的屏障。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要进一步纳入现代社区建设的框架,与整个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更有机地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发挥街镇在公共卫生事业、尤其是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中的综合协调和经济支持功能,弥补区财政性经费的投入不足,以及区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局限。要将此作为关心群众疾苦、方便群众生活、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大事来加以重视,并全力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