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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05-07-21

 

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5年7月21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  陈佩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如下:

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大会共收到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194件(包括由代表议案转为代表书面意见的9件),根据《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和书面意见处理办法》,大会秘书处经过分类整理,其中交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理3件,已经解决2件,列入计划解决1件;区政府办理186件;区人民法院办理1件(目前正在办理中);商请中共徐汇区委和有关部门办理4件,已经解决3件,列入计划解决1件。上述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情况均在法定时间内全部书面答复代表。

一、本区代表书面意见的基本情况

今年人大代表提出的书面意见与去年相比呈现以下几方面特点:

1、代表书面意见的总量增加。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由区政府办理的代表书面意见比去年增加了42%(去年为131件),其中有关城市管理增加33件,增幅达45%。这充分说明随着社会的发展代表们迫切需要解决一些城市管理中的突出矛盾。

2、要求政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书面意见占了一定比例。由绿化管理局办理的13件书面意见中有关于街道、居民小区的绿化布局、管理的问题,有一些居民小区大树遮光的问题,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居民小区树木越长越高,都会产生遮阳问题。同时有关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书面意见中有12件是代表们过去提出而且已经解决的老问题,这次重提,关键是政府有关部门要注重长效管理,要落实到完善工作机制上。

3、代表书面意见集中反映了城市建设管理中的一些热点问题。如:本区中环线建设和动拆迁的情况,我区铁路南站周边的建设和开发,交通管理问题等。如区公安分局办理的31件书面意见中,有15件是交通管理问题。

4、代表越来越注重发展中的新问题。随着我区社会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从“区属”经济向“区域”经济的转型,代表们越来越注重的是如何发展区域经济,如丁小燕等代表提出了“充分利用徐汇科研力量,推动徐汇区科技产业发展”的意见,何孝磊、仲永钦等代表提出“关于支持市属科技研究所在区域经济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的建议,蒋威宜等代表提出“关于建立社区学校、学院或大学”的建议等。

二、区人大常委会督促办理代表书面意见的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书面意见办理工作,主任会议专题进行了研究,办公室、代表工作室和各工作委员会形成合力,与各代表组开展代表活动相结合,加强对代表书面意见的督促办理,把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联手督办,增强监督有效性。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后,正值我区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阶段,结合教育活动开展,常委会及时汇总分析代表书面意见的总体情况并向区委汇报。2月下旬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室的负责人列席区政府召开的办理工作会议,会上常委会领导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为及时掌握办理工作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在网上查阅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提高了书面意见的办理质量。

2、召开代表座谈会、加强跟踪督办。在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对书面意见基本办结的情况下,6月中下旬我们分别召开了两个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代表们对今年书面意见办理工作总体上是满意的,大家认为今年的书面意见数量上有了较大增幅,办理的难度也增加了,但由于区政府领导重视,办理规范,使解决率和代表满意度均有了提高。

3、开展代表活动,加强沟通。为了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一些代表组结合本地区代表关注的热点组织开展代表活动,请区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听取代表意见,沟通情况。龙华代表组邀请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实地察看,直接和代表商讨解决办法。长桥代表组就中环线的建设听取了建委负责人的情况通报。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和代表工作室还举行了中环线动迁和建设情况的通报会,副区长王志强及有关委办局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向部分区人大代表作了通报,回答了代表的提问,进一步加强了与代表的沟通。

三、对区政府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我们认为,区政府对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十分重视。区政府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孙潮区长直接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并对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指出办理工作是履行公共政府职能的客观要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真心诚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对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办理中采取的有效措施以及认真扎实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代表们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同时综合人大代表的意见,我们建议,区政府的办理工作还要在以下几方面加以提高:

1、要进一步提高解决率。这次代表书面意见已经解决和正在解决或计划解决的占总数的65.6%,而列入工作参考占了28.5%,无法解决占5.9%,与去年相比解决率几乎相等(去年为66%)。由于代表书面意见数量大幅增加,供参考和无法解决的书面意见总数有64件,比去年相应增加21件,一些代表反映各承办部门在重视程度和办理质量上存在差异。因此,我们希望政府各承办部门要通过各自的努力,进一步提高解决率,切实提高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质量。

2、要不断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在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中要进一步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同时对列入计划解决的要建立跟踪落实机制,对已经解决的代表书面意见但又容易出现反复情况的,要进一步梳理,定期跟踪检查,注重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对办理工作中所需经费要列入预算,把办理代表书面意见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要举一反三,明确管理责任。在代表座谈会上,代表们提出了许多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有些问题每年都有代表提出书面意见,如新村无名道路的管理,公建配套房出租餐饮业带来的扰民问题,以及旧房改造,“平改坡”等,对这些问题政府有关部门要引起足够重视,认真研究,明确管理责任,通过每一件书面意见的办理,举一反三,切实予以解决,不断提高政府办理工作的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继续加强代表书面意见的督促办理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