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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汇区200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初审意见

日期: 2005-10-26

 

关于徐汇区200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初审意见

——2005年10月26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宋振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配合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对区200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审议,区人大常委会第103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区财政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预算调整方案的情况汇报,财经工委事先也作了调查,听取了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部门有关财政收支情况通报。现将调查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今年1—9月份,我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区级财政收入完成352,159.43万元,较去年同比增长29.05%,完成年度预算收入指标473,400万元74.39% (根据市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区级财政收入均为新口径,以下同)。完成区级财政支出286,539.41万元,同比增长12.85%,完成年度预算支出指标482,100万元的59.44%。第三季度虽受财税体制改革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的增幅出现下降趋势,但由于上半年区级财政收入在连续多年快速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稳健的增长态势,和我区现代服务业、楼宇经济等发展势头良好,加上地方出口退税减免新政策等因素,预计全年区级财政收入约可达到431,800万元,同比增长17.20%,预计超收18,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区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区人民政府提出了2005年的预算调整方案,拟将在区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通过的2005年预算收入指标调整为431,800万元,为原年初预算的117.20%。调整后的区可用财力达500,100万元。预算支出调整为500,1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3.73%。

财经工委认为,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与领导下,区各有关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紧密结合徐汇实际,把实施科教兴区、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世博战略的要求转化为加快发展的新动力,使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同时,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努力培育税源,坚持依法征管,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使我区的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为今后我区经济和社会的加快发展提供了财力基础。

财经工委认为,区政府根据《预算法》和《办法》的要求,提出了本年度的预算调整方案是完全必要的。预算调整的安排上坚持收支平衡,重点突出三方面原则和五个方面的考虑,符合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有利于巩固和拓展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是比较合理、可行的。因此,建议本次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徐汇区2005年预算调整方案。

在今后的两个多月里,对全面超额完成 “十五”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更好地谋划“十一五”发展至关重要,面对当前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趋好的态势,我们要充分地认识到,区域经济的发展面临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进一步显现,财税体制改革后不确定因素加剧等影响,需要引起更多的关注并寻求有力的对策,为促进我区财经工作的有序健康发展,确保调整后的年度财政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并为明年的预算工作打好基础,财经工委提出如下建议:

1、规范预算管理行为,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合理性和财政资金的运营效率。在使用预算调整后的财政资金时,要继续贯彻“两个务必”的要求,坚持“量入为出”、“增收节支”等原则,优先保证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改革发展稳定中必要的支出需求,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努力把财政资金安排好、使用好,不断提高抵抗风险的能力。同时,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适度控制负债规模,综合考虑还本付息,减轻财政负债压力。

 2、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财政经济的趋势性研究,积极应对财税体制调整和相关调控措施对我区财政收入增长带来的不确定或不利因素,化挑战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及时调整相关产业政策,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扩大经济发展的载体,不断提高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对区财政的贡献度;继续关注和重视楼宇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街镇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楼宇经济的属地率和质量,不断增强区域经济的发展后劲。

3、强化预算管理的刚性,进一步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和严肃性。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办法》,增强预算编制的民生意识、预算执行的绩效意识和预算监督的透明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和建设“节约型政府”的原则,财政部门应协同、指导预算单位建立预算执行的跟踪问效机制,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将财税体制改革的应对同“十一五”发展规划和预算调整后的落实工作及明年预算编制工作综合统筹考虑,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严肃性。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