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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教育局局长王懋功同志履行职责情况的评议意见

日期: 2005-10-26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教育局局长

王懋功同志履行职责情况的评议意见

2005年10月26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区教育局局长王懋功同志的述职报告和述职评议工作小组的调查报告。经过认真评议,常委会认为:王懋功同志任职以来,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切实履行区教育局局长的各项职责,具有较强的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和公仆意识,为推进徐汇教育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遵循党的教育方针,着眼大局,把握全局;工作中有思想、能创新,注重操作,并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平时深入实际,求真务实,勤奋好学,诚恳待人,是一位称职的教育局局长。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对教育事业的新要求,面临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希望王懋功同志对调查报告和常委会评议中指出的不足和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积极改进。在充分整合资源发展徐汇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突破教育的瓶颈制约和体制障碍、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为率先基本实现徐汇教育现代化再接再厉,再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