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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履行职能,促进司法公正

日期: 2006-03-09

 

实履行职能  促进司法公正

——关于我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06年3月9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润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去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主线,以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不断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进一步凸现检察机关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方面的作用,为推进区域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院充分运用现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公诉权、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案件的侦查权、诉讼监督权和与行使上述检察权相联系的其他职权,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推动各项检察工作。

1、依法履行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等犯罪的力度。去年,我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切实发挥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在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的情况下,恪尽职守,秉公执法,依法查办了一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展现了检察工作的锋芒。一年来,共初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线索107件,立案18件。查获的案件中,要案2件,贪污、受贿5万元以上或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14件。追缴赃款赃物、挽回损失折合人民币180余万元。同时,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抓好《关于徐汇区预防职务犯罪的若干实施意见》有关工作的落实,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年来,根据查获的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和国有企业的案件开展个案预防,组织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等系统开展专项预防,在上海铁路南客站、轨道交通明珠线二期(徐汇段)等工程开展重大工程预防。针对案发单位内部管理中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件,提出改进措施,扩大了预防职务犯罪的覆盖面。

2、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积极拓展渎检工作新领域。根据全国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渎职犯罪专项活动”的部署,我院把加强渎检工作作为进一步体现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环节,一年来,共初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线索14件,先后查办了区烟草专卖分局稽查人员傅新民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案等四起行政执法人员渎职案件。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处在全市检察系统前列。

3、全面履行诉讼监督各项检察职能,确保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一年来,我院以高检院组织的一系列专项活动为契机,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履行对刑事诉讼全过程的法律监督和民行监督职能。一是开展对刑事立案的监督。严格审查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不立案决定的申诉,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5件,公安机关据此立案2件,其余均同意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理由,杜绝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纠现象的发生。二是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经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1043人,向法院提起公诉784件,同比分别上升35.5%和21%。严格依法把好事实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或无逮捕必要的74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追捕2人,追诉9人、追诉单位2个。三是加大刑事审判监督的力度。通过提出量刑建议、列席区法院审委会等途径对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认为法院量刑不当的两起案件提起抗诉,均得到改判。四是深化监所检察工作。一方面,以市人大常委会对监所检察工作开展调研监督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监管执法活动的规范化建设,全年未发生一起超期羁押案件。对公安、法院等未按规定及时送达法律文书的情况,提出口头纠正违法意见,得到及时整改。另一方面,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执行监督,注重与社区矫正机构、执行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掌握监外执行罪犯帮教考察的实际情况,从中发现刑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2份,其中7份已回复并整改。向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对该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中刑期差错予以纠正,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五是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理不服已生效的民事、经济、行政裁判的申诉案件116件,立案审查31件。经审查,对不服各级法院判决裁定的4件案件,提请市检一分院或建议市检一分院提请市检察院抗诉后,2件被上级检察机关支持抗诉,现2件已经调解改变了原判决。发出或建议上级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2件,均被采纳并且落实了整改。

4、严格执行内部制约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检察机关内部公正执法。我院在依法履行对公安、法院执法活动监督职责的同时,切实加强对检察机关内部各项工作的监督。在审查本院立案侦查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认真审核案件事实证据,分别对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3名被告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严格执行不立案案件复议审核制度,受理不服不立案决定的复议申请2件,维持原决定1件,另1件尚在审查中。受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立案4件,经复查,均不予提出抗诉意见。

二、主要做法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为了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质量,我院按照区委和市院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为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打牢基础。

1、深入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去年,中央政法委作出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部署后,我院按照高检院、市院提出的具体要求,建立了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就本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制定了具体实施计划,先后组织反贪、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等八个主要业务部门,对照上级检察机关提出的整改要求,对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排查、梳理,剖析原因。把进一步加强业务制度建设作为规范执法的首要环节,抓住“完善业务工作流程和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规范化机制”等重点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认真接受市院对我院落实“首办责任制”和反贪部门扣押物品处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并主动接受区政法委组织的执法检查,得到了有关方面的好评。

2、认真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各项措施。去年,市院作出了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部署,我院结合本院队伍建设实际,把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作为主线放在突出位置,院党组深入思考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要求全院各部门从执法理念、执法要求以及法律监督机制、方式、保障等工作实际出发,认真探索研究本院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着力点和深化点。在组织全员集中培训考核,全面提高检察队伍整体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同时,通过组织青年业务小组、对抗辩论赛、编辑《徐汇检察业务调研文集》、成立业务督导组、拍摄业务专题片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提高全院执法能力的“五个一”活动,创新了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载体,取得了积极效果。坚持以年轻干部培养为重点,利用交大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等资源,以本院青年业务小组为载体,通过组织干警参加刑事司法专家开设的专题讲座、举办法律适用研讨会等形式,鼓励干警学习法学基础理论、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充实法律专业知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继2004年有10人、2005年又有8人通过了司法考试,为形成本院的业务人才梯队打下了基础。

3、积极探索推进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去年,我院按照市院关于开展诉讼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运用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的有效做法,使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工作更好地适应法治建设的需要。侦监部门抓住本市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在区信息委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与区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烟草专卖等部门一起,通过本区公务网开通了执法工作的情况沟通渠道,从而建立起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工作有机衔接的信息平台,及时掌握行政执法状况,为监督行政执法创造了条件。在此基础上,建议区烟草专卖分局移交线索1件,由公安机关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对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检察部门改变以往依赖控申部门提供举报线索的习惯做法,主动探索构建受理渎检线索的网络模式,通过加强与区法院、公安以及信访、审计等单位的沟通。针对有关单位、公民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分析产生危害结果的各个环节,主动出击涉案的行政执法单位,提高自行挖掘案源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去年,在公安机关查获一起特大制售假烟团伙案件后,渎检部门从烟草专卖证管理的角度分析出可能存在渎职犯罪的线索,即主动上门联系,查获了本市首起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案。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院的法律监督工作逐步得到推进,但对照法治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其中,既有一些一时难以解决的困难,又有检察队伍自身在执法机制、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等方面存在不足等原因,具体情况是:

1、案源少成为阻碍相关业务工作的“瓶颈”。在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中,举报数量少、质量低成为困扰各级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首要困难。据统计,我院受理的举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线索处于历年的低谷,受理的举报中,匿名举报、被举报人所在单位、涉及的具体业务等内容不详的举报占较大比例。对这些举报,办案部门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查处,但收效甚微。在民事行政检察中,受理的申诉大多是不具备检察机关抗诉条件,需要做好息诉工作的线索,相关工作对加强民事行政检察也带来了不利影响。

2、不断提高干警执法能力成为新的课题。随着法治化建设的进程逐步加快,对检察干警队伍的素质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在为法治建设服务的过程中逐步改善队伍结构的任务也更加艰巨。近年来,我院队伍始终处于逐步摆脱困境的艰难时期,尽管通过司法考试、获得检察官任职资格的年轻干部在逐年增加,但由于年龄、工作经历的原因,对于年轻干部担负起法律监督的重任仍带来一定的影响,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重大疑难案件等方面,仍需要着眼于长远化大力气耐心培养。同时,在履行法律监督工作中,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单靠基层检察院的力量也无法加以解决,需要立法机关和上级检察机关作出相应规定。

3、法律监督与日常工作的矛盾逐步显现。目前,我院业务工作面临全市检察系统争先创优的考核,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但由于案件数量增多和办案难度加大等原因,相关的业务部门面对日益加重的案件任务,尤其是刑事检察部门多年来在办案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严格按照办案期限的要求,完成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所造成的压力极大;反贪、渎检部门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规定,必须在很短的期限内完成初查工作,对一些暂不具备初查条件的线索往往是匆匆上手,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矛盾直接影响到业务部门开展法律监督的效果。

4、现有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近年来,我院在完善内部规范化管理,加强内部监督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要切实保障全面正确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相关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并加以落实。要按照加强法律监督的要求,针对法律监督工作新的着力点,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以公正的办案程序保障执法公正的效果。

四、今后工作打算

随着社会经济和法治建设的发展,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工作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在区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本区民主法治建设发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用。

1、围绕促进法治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要按照市委的要求和市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充分履行严肃查办行政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案件的职责,促进执法公正和司法公正。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切实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继续推进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工作,加强刑罚执行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坚决纠正司法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确保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为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出力。

2、拓展案源,为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奠定基础。要研究解决当前检察机关办案线索来源少的有效办法,改进举报宣传、获取线索的方式方法,扩大线索来源,提高线索质量,解决反贪、渎检和民检等部门工作的燃眉之急。最近,为了把加强渎检工作与推动依法治区有机结合起来,我们准备与区质量监督部门建立信息平台,扩大受理渎检线索的渠道,为加大监督力度创造条件。

3、不断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执法水平。要通过各种途径,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坚持“人才强检”,完善干警队伍结构,把年轻干部的培养作为常抓不懈的任务,形成高素质的后备人才资源,使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相协调,取得持续、健康和全面的发展。

4、完善机制建设,提高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果。要结合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牢牢抓住工作重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整改,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细化批捕、起诉案件证据标准,建立监所检察网络和动态监督机制,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内部制约机制建设,狠抓办案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工作,充分体现规范化建设的实际作用

5、主动接受监督,在接受人大的监督中推进发展。要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人大意识,自觉在人大监督下行使好检察权,及时主动向人大汇报业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反映检察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听取人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使检察工作在监督中得到进步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