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进展情况汇报
日期: 2006-04-26
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代表书面意见办理进展情况汇报
——2006年4月26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会议上
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谢坚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人大常委会议程安排,下面,我就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进展情况,向常委会作专门汇报,请予审议。
一、目前区政府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基本情况
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区政府共收到代表书面意见121件(其中10件是议案转为书面意见办理),主要涉及城区建设和管理方面,共86件,占代表书面意见总量的71%。其他涉及领域还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17件,占14%;教科文卫方面10件,占8%;财政经济等方面8件,占7%。
截止到4月21日,121件书面意见已经全部办复。办理结果为:已经解决31件,占26%;正在解决或规划解决37件,占31%;列入工作参考39件,占32%;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14件,占11%。
二、今年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和做法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是区政府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孙潮区长在今年区政府办理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放到全局性的高度去认识,将办理工作建立在服务政府、诚信政府良性互动的基础上去提高。为此,区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坚持一方面抓好“十一五”规划开局、启动落实重点工作;一方面抓紧办理落实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工作。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1、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牵头协调,有效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
区政府和各部门把办理工作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区“两会”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为争取抓早、抓紧、抓好“两会”的办理工作,区长办公会立即听取了区府办关于“两会”书面意见、政协提案受理情况的汇报。之后,区政府召开了办理工作会议,孙潮区长明确提出,要完善领导责任制和内部考核机制,把办理工作的责任制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各承办单位领导和承办员深入学习中央9号文件和市委16号文件精神,充分领会文件对发挥代表作用、提高代表书面意见办理质量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并在办理中认真贯彻落实。
区政府领导以批示、专题协调会等形式带头办理书面意见。孙潮区长正在审阅和签发147份书面答复函,并亲自协调“解决宜山路轻轨站至中山西路段人行道被占用问题”的办理工作。孙飞忠副区长就“突出人文徐汇品牌,构建和谐文明社区工作”;王志强副区长就“日晖二村成套率改造问题”;周秀芬副区长就“建立学校教育与社区教育合作联动机制,促进素质教育深入贯彻工作”;孙荣乾副区长就“加强邮通工业园区建设”;徐孙庆副区长就“关于发展我区慈善事业的若干建议”等书面意见也进行了协调办理。应该说,区政府领导的带头协调,对处理涉及全局或百姓切身利益的书面意见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和督查工作中,区政府办公室分条线召开了办理工作督办会议,专门对中央和市委两个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学习传达。通过会议动员和文件学习,各承办部门进一步提高了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承办部门也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把办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区教育局、绿化局等部门分别召开专题会议或主任、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办理工作,明确部门的具体责任和工作举措。
2、突出重点,加强工作结合,整体推进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工作
区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立足全局,突出重点,以书面意见办理为抓手,努力实现办理工作的“三个结合”:
一是把办理工作与推进区政府重点工作相结合。相关承办部门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加快上海南站现代交通商贸服务区建设”、“创建徐汇创意产业一条街”等建议,并将上述建议的一些思路内容吸纳到了即将编制完成的《徐汇区现代服务业“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中。又比如,在办理“实施迎世博学礼仪行动,提升区域市民文明素质”的意见(议案转书面意见)过程中,区政府高度重视代表们的建议,把“百万家庭学礼仪”活动作为2006年度政府的重点工作,并列为区政府实事项目,由区府办加强跟踪落实。现在,我办正与牵头单位区文明办、妇联和13个街道、镇保持经常性联系,每季度汇总进展情况,并在徐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布,接受市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把办理工作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相结合。对日晖二村进行成套率改造工作是该地区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有关代表已经多次提出书面意见,但由于市里相关规定一直没有出台,无法解决,成为历史遗留的老问题。自2005年6月起,区房地局、规划局、斜土街道等部门单位互相配合,召开方案征询会议,委托专业部门进行间距、高度测绘,并多次听取居民代表意见。今年《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相关部门又对改造方案进行深化研究和修改完善,成立了工作小组,制定了改造实施计划,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一旦改造方案通过,就将成为实施日晖二村的改造计划。
三是把办理工作与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帮助弱势群体就业、改善城市居住环境等问题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代表们一直十分关注。因此,各承办部门都把这些书面意见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比如,在接到要求公开新疆支边回沪人员政策的意见时,承办部门不仅向代表详细讲解现有的相关政策,同时告知代表查询政策的方法和途径,明确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上,将按照“分化、淡化、消化”的原则,对确实困难人员,采取积极帮困措施,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
3、改进工作方法,加强过程监督,努力提高办理实效
一是加强区府办牵头办理力度。在办理工作中,对于一些涉及面比较广的书面意见,区府办不仅及时了解、掌握办理工作的动态情况,而且深入办理工作的第一线,对涉及部门多、办理难度大的书面意见,由区府办协调办理,今年共答复6件书面意见,是历年来最多的一次。通过牵头办理,努力使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实施过程监督和重点跟踪。一方面,区府办通过政府公务网,及时了解督查书面意见的办理情况和工作进度。另一方面,把书面意见数量超过10件的区建交委、规划局、房地局、公安分局等承办部门作为重点跟踪对象,通过召开办理工作推进会、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催办,做到不因书面意见数量多而影响整个办理进度。
三是继续办理好现场咨询的意见。区政府坚持好的做法,安排与居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由部门领导亲自带队在人代会现场设立咨询台,接受代表咨询,现场处理一些意见。对于不能在现场解决的15件意见,有关部门带回认真办理,确保件件有答复。
三、下阶段办理工作重点
今年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在区政府各承办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但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为此,区政府及有关承办单位,将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人大有关工委的大力支持下,更加深入地做好今年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工作。
1、加强检查验收工作。我们将对承办部门答复“已经解决”的书面意见,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会同区人大代表工作室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有关部门整改,确保已经解决的问题真正落到实处。
2、加大跟踪落实力度。为了确保答复代表“正在解决”和“计划或规划解决”的问题真正兑现,我们将选择重点内容,确定跟踪对象,使代表关心的一些正处于解决过程中的问题得到较好落实。对有明确解决期限的,年底前将通过多种形式向代表复告工作进展情况。
3、认真开展复查工作。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问题逐件分析,认真复查,对其中由于承办部门工作方面的原因引起代表不满意的,要求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切实改进,对经过努力有望解决或解决得更好一些的问题,要尽量想法解决好。同时对答复“列入工作参考”或“暂时无法解决”的书面意见进行梳理,力争在当前能做的范围内采取措施,从近、中、远期考虑解决问题的方案,不断提高解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