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区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日期: 2006-06-23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本区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2006年6月23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1986至2005年,本区制定和实施了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经过20年的努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广泛普及,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逐步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依法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二五”、“三五”、“四五”连续三届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的称号。实践证明,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我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持续协调发展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2006至2010年,是本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城区、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的重要时期。为了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促进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治市方针在本区的实施,保障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目标的实现,有必要组织实施徐汇区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为此,特作决议如下:
一、坚持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区公民的法治观念。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使全区公民熟悉和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全区公民牢固树立国家意识、人民当家作主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深入宣传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社会管理、加强平安建设、实现资源节约利用和维护生态环境以及其他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促进本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城区的文明水平。积极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和市政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以规范公共行为的宣传教育为切入点,广泛深入地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房屋动拆迁、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民树立遵纪守法意识,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爱护环境卫生、维护稳定的社会风尚,使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成为提升本区公民综合素质和城区文明水平的实践过程。
三、坚持普遍教育与突出重点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在做好全体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切实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确保国家法律在本区域内的正确实施;继续做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使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着力培养他们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能力;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培养其遵纪守法意识,养成遵纪守法习惯,使其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
四、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城区法治化管理水平。认真总结2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深入开展区域、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围绕大局和中心工作,结合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法制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在本区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坚持形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眼于广大公民日益增长和多样化的法律需求,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组织开展“8.16”依法治市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上海市宪法宣传周以及“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徐汇”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区有线电视、徐汇报、徐汇政府门户网、徐汇普法教育网等现代传媒,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范围,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社区学校、东方讲坛在徐汇等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鼓励、引导和规范法制宣传教育志愿活动。
六、坚持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区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责。全区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都负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要根据各自特点,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队伍建设,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
七、坚持强化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切实执行。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听取贯彻决议情况的汇报,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督促本决议的贯彻执行,推动本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