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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民政局局长李金凤同志履行职责情况的评议意见

日期: 2006-10-18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民政局局长

李金凤同志履行职责情况的评议意见

2006年10月18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区民政局局长李金凤同志的述职报告和评议工作小组的调查报告。经过认真评议,常委会认为李金凤同志任职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构建和谐城区的目标,坚持民政工作宗旨,认真履行民政职能,敬业尽责,积极探索,依法行政,团结和带领全体民政干部、群众为我区民政事业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绩显著,是一位称职的民政局局长。同时,希望李金凤同志针对调查报告和常委会评议中指出的不足和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积极改进。进一步加强学习,重视民政工作总结,增强理性思考;在继续履行民政职能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民政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超前研究,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居委会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化解决养老等问题的调查研究;进一步改进领导方法,强化能级管理,为我区民政工作取得更大成绩再作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