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民政局局长李金凤同志履行职责情况的调查报告
日期: 2006-10-18
关于区民政局局长李金凤同志履行职责情况的调查报告
——2006年10月18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 赵毅锋 |
区民政局局长李金凤述职评议工作小组副组长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区民政局局长李金凤述职评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的委托,向常委会报告对区民政局局长李金凤同志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的调查工作。
一、调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工作小组按照常委会2006年度述职评议工作实施计划和要求,于5月中旬制定了李金凤同志履职情况的调查工作方案,并召开评议工作小组会议,对方案进行了讨论;约见了李金凤同志,具体沟通了述职报告的要求和相关事项。6月至9月,先后走访了市民政局7个相关处室,征求了区委、区府分管领导的意见,访谈了区民政局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共11人,听取了5位有关街道领导的意见,召开了1次民政局机关工作人员座谈会,组织了1次部分人大代表视察民政局有关工作,发放了80份“征询意见表”。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的要求对李金凤同志作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上述基础上,工作小组认真进行了综合分析归纳,形成本调查报告,并于9月22日将调查情况向李金凤同志作了反馈。
二、李金凤同志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
李金凤同志自2003年3月任区民政局局长以来,在区委和区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构建和谐城区的目标,坚持民政工作宗旨,认真履行民政职能,敬业尽责,勇于创新,依法行政,团结和带领全体民政干部、群众为我区的民政事业做了大量工作,成绩显著,是一位称职的民政局局长。
(一)立足民政,敬业尽责,加大保障民生的力度
李金凤同志任职以来,坚持以民为本的民政工作宗旨,不断强化为各类困难群体服务的意识,加大保障民生的力度。她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救助政策和救助标准,做好困难救助工作。近4年来,共为151.2万人次组织发放各类社会救助帮困资金2.36亿元。她积极执行区府在全市率先推出的低保家庭学生“免费午餐”计划,缓解低保家庭经济压力。倡导和支持在漕河泾街道居民区建立“阳光慈善超市”,让更多困难群众得到帮助。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活动,使本区帮困基金大幅增长。今年上半年收到慈善捐款775万元,超过去年一年的总和(411万元)。
李金凤同志为适应我区老龄化程度高、养老需求不断增长的形势,悉心指导各街道、镇开展内容多样、各具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如推行与独居老人结队关爱活动,为社区老人安装安康通、阳光呼叫器等装置,在区福利院开设配膳服务中心,解决周边小区老年人用餐问题。经过3年努力,到目前为止,我区已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21149人次。两年来,她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千方百计地完成每年增加500-600张养老床位的任务。加强与区司法局等部门配合,在全市首先成立老龄调解委员会,加强老年维权工作。与区教育部门共同在中小学校开展爱老敬老教育。区老龄委老年维权岗2004年被评为上海市老年维权工作先进集体,今年又被市民政局推荐参加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评选。区民政局2003年被评为“落实市政府实事关爱老人安康”先进集体。
(二)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不断作出新成绩
李金凤同志结合民政实际,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带领和组织民政干部不断作出新成绩。如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合作通过完善救助和就业联动机制,促使困难对象自立自强。几年来,我区低保人员中有13223人实现就业,退出低保。她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部门的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区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共救助了9354名流浪乞讨人员,有力地改善了本区市容,维护了社会秩序。区救助管理站被评为2005年度上海市优秀救助管理站。
李金凤同志针对我区老年人逐年增多和养老机构严重不足的矛盾,深入调查研究,大胆提出并推动成立区社会福利评估事务所,对申请进入区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状况进行全面评估。积极依托区第二社会福利院成立了区福利机构指导中心,对区域内的社会养老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培训,使之规范经营,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区社会福利院和第二社会福利院被评为2003--2004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区社会福利院二楼专护组2004年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2006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从2002年起,国家加大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市场化改革的力度,李金凤同志不仅大力宣传新规定,而且设法提供就业信息,圆满完成了取消“双通”后退役士兵安置任务。2005年我区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62.9%,今年达77.9%,两年都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她还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军嫂工作和军人子女读书问题。为巩固我区拥军工作成绩、提升拥军工作水平,她积极倡导和组织创建淮海路拥军一条街活动等。这些举措和工作,为我区再次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上海市双拥模范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李金凤同志面对强制婚检取消后我区婚检率大幅下降的情况,与区计生、卫生部门联手,推出婚姻健康咨询、免费婚检、婚姻登记“一条龙”服务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我区婚检率由原来的2%上升到目前的近50%,得到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2004年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婚姻登记机关、上海市民政系统示范婚姻登记处。
(三)重视学习,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民政各项工作
民政工作包括社会救助、老龄工作、基层政权建设、拥军优属、退役士兵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登记等多项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有25类72项110多条。面对新的工作性质、任务和要求,李金凤同志十分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把增加法律法规知识和增强法制意识作为依法行政和做好民政工作的基本要求来对待。她坚持依法行政,认真组织好今年全区291个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直选率达58%。她除加强自身学习和依法行政外,还有计划地组织全局干部学法,组织旁听本局发生的行政案件庭审,邀请区法制部门剖析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每年举办培训班,对街道、镇有关人员进行社会救助政策等内容的培训,以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理念,提高政策水平。她重视机关规范化管理,先后组织建立了18项民政工作规范,通过了工作流程的ISO9001标准认证。建立了机关干部下街道、镇联络制度等。李金凤同志上任来共处理信访件103件,确保每件信访件都得到及时答复和稳妥解决。
此外,李金凤同志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各项廉政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据区审计局对其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表明,区民政局费用审批手续齐全,实行“一支笔”审批,在2005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考核中受到表扬,会计核算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她注意团结同志,平易近人,作风民主。重视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支持年轻干部读MPA、参加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等。机关干部普遍反映李金凤同志人品好,作风正,严于律己,在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中有较高的威信。
在调查中,反映李金凤同志的不足之处主要有:
一是总结提炼工作不够。部分同志反映李金凤同志对待工作非常认真,也有创新意识,但对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提炼还不够。二是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超前思考、主动研究还显缺乏。三是在领导方法上,有时工作抓得过于具体,充分发挥副职领导和中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方面有待加强。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重视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这几年,区民政局不少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有的还位于市或全国民政系统的前列。这些都是民政干部和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来之不易。李金凤同志应进一步重视总结全体民政干部、群众的实践经验和成功做法,找出这些做法、经验中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增强理性思考,不断提高指导水平和工作能力。
2、进一步加强前瞻性研究。“十一五”期间,既是我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科教兴市核心区的时期,又是社会进一步转型的时期,经济结构、社会结构、人口结构、分配结构等都将继续调整。这一时期的民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任务更重,难度更大。李金凤同志要继续增强大局观,超前研究民政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居委会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化解决养老等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为区委、区府出主意、提建议,使我区民政工作更上一层楼。
3、进一步改进领导方法。民政工作的点多、量大、难度也不小,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是做好民政工作的保证。李金凤同志应进一步改进领导方法,强化能级管理,增强协调能力,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的整体合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