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王立人院长提请任命包莉等同志职务的初步审议意见
日期: 2006-12-01
关于对王立人院长提请任命包莉等同志
职 务 的 初 步 审 议 意 见
——2006年12月1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娄运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王立人院长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包莉等同志职务。人事工作委员会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根据包莉等同志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建议同意王立人院长的提请:
任命包莉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任命陈勇为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陆文嘉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史清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郑东和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陈慧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徐汶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崇毅敏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李美龄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郑永樑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请常委会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