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审计局关于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06-12-27
徐汇区审计局关于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报告
——2006年12月27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徐汇区审计局副局长 翁国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我区坚持以“发展、规范、提高”为目标,不断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领导干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干部监督和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总体情况及特点
1、审计力度继续加强。
2003年至2006年以来,区审计局先后对92名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4名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从过去只审计政府部门到审计工青妇等党群组织,审计范围由领导干部离任必审到任期抽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成为我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考核、管理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
2、审计范围逐步延伸。
我区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围绕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行为,对其负责单位本部及与其经济责任相关的工会和下属单位开展审计。审计已由过去的单纯审计评价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情况,到“由事及人”、“以事论制”,反映评价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以及领导干部的管理责任,并逐步探索对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益的审计,进一步突出了领导干部当家理财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
3、审计成果不断深化。
2003年至2006年以来,我局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资金总额111.7亿元,审计查出的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金额为9951万元,占审计资金总额的0.89%。区审计局作出审计决定46项,要求被审计单位纠正管理不规范行为161项,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建议66条。经济责任审计在揭示查处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纪问题,维护经济秩序的同时,促进了政府部门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创造了经济责任审计良好的工作环境。
区委区政府切实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区委书记办公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多次听取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汇报,并就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作出重要部署;区委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每年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在每年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上,都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列入我区党风廉政教育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区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报告,通过会议、批示、谈话等多种形式,指示纪检、审计、财政等执法管理部门严肃查处违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要求责任部门领导干部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即时作出深刻检查和全面整改。区人大领导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从2003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已委托审计局对34名人大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这已作为人大述职评议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性工作,审计结果成为干部评议的重要内容之一。区政府领导对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组织相关管理部门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规范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2、部门协作,形成合力,推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联度高的工作,我区建立了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纪委、区监委、区审计局等部门参加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商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方案,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这一组织形式,明确了由区委组织部交办,区纪委、监委配合,区审计局具体负责实施的工作格局,有效的加强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相互协调与配合。在日常工作中,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形成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作机制,区纪监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以及有关主管部门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我区财政资金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等制度规定,促进了各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效益。
3、健全制度,规范运作,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有序进行。
区审计局作为具体负责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部门,认真贯彻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要求,突出审计重点,完善审计制度,创新工作方法,抓好审计实施,努力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2004年,审计局在总结经验、加强调研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立项、程序、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推动我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2005年,审计局针对审计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革审计组织形式,研究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分类审计办法”,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缓解了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
经过几年来的探索努力,审计局在完善审计方法,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文书,创新审计评价,整合审计资源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管理模式,对于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走出了一条具有徐汇特点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新路子。
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
区审计局在审计过程中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综合预算、资金审批、资产管理、内部稽核等内部控制体系,从制度上防范和规避各种管理风险。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以及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各单位财政财务管理也逐步趋于规范。
原机关党工委(赵毅锋,2003年审计)、人事局(赵汶,2004年审计)、区委办(徐孙庆,2005年审计)、物价局(汪新虹,2006年审计)等部门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内部管理,财务及资产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区纪委、区府办等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已调任或离任的领导干部和新任领导共同出席审计进点见面会及审计情况沟通会,认真听取审计内容介绍和结果的反馈,并主动对自己任期内相关经济事务作出说明和承诺;斜土街道、机管局等部门在审计结束后及时将审计与责任挂钩,通过通报审计情况、召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等方式,责任到人,整改到位。枫林街道、卫生局等部门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即查即纠,审计结束前即完成了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政法委等部门注重整改工作的长效落实,不仅对审计提出的问题立即整改,而且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堵塞财务管理的漏洞;教育局等多个部门还针对系统内下属单位多而散的情况,在审计后主动要求审计局为系统的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从今年已完成审计项目的回访结果显示,审计决定执行率达到100%,不少部门和单位还均积极采纳审计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管理资金和资产的基础工作,提高了当家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我区通过几年来卓有成效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拓宽了干部管理监督的渠道,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维护了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推进了经济健康发展。2003年,国家审计署领导率调研组赴我区进行专题调研,对我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予以高度评价,中纪委内刊《党风与党纪》以及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专刊等相继刊登介绍了我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些经验及取得的成效,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完善干部管理及监督机制方面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四、今年经济责任审计中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今年以来,审计局先后对21位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由人大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行政领导干部9名(人大委托的述职评议前的经济责任审计4名),政府有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2名,街道党政领导干部6名,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4名。
1、经济责任审计中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财政管理制度执行尚不到位。集中表现在“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如专户资金收支未纳入预算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产处置未按规定报批或擅自核销坏账;设备购置不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等;
二是资产管理控制仍有薄弱环节。如固定资产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实物与帐面数差异较大;单位已经建成并使用多年的房产及车辆、办公用品等设备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帐,资产借调转移手续不全,资产归属权和使用权分离等。
三是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有待加强。如对专项经费使用没有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公务活动消费签单人员繁杂缺乏控制、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与下属单位间存在支出混用的现象;收入支出存在串帐现象。
四是部分资金安排使用科学性不高。如经费支出的结构不尽合理,用于会务费、接待慰问费、学习考察费的比例过高;项目资金的拨付后,忽视了资金使用效果的分析控制和检查监督等。
2、审计查出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对严格执行财政管理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单位领导干部及经办人员对政策把握、执行制度中严肃性不足。有些单位的领导和经办人员重业务轻管理,在采购设备时片面强调特殊性,忽视采购的程序性;有的单位领导干部对预算刚性执行的认识不足,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缺乏控制力,以至出现对于超预算的经费采取挂帐的方式转移;有些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措施不严,没有执行资产盘点和登记制度,造成账面资产的遗漏。
二是部分领导干部履行部门资金资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内部控制措施不力。审计查出的内控制度不健全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有的单位领导干部在管理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方面的能力不强,有的由于未及时建立健全必要的制度造成了资金使用中的混乱,有的由于未能有效管理和控制预算造成了资金安排上的不合理。
三是对本部门及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的控制监督不到位。虽然近年来我区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财政管理规定,但审计中发现的规避政府采购、在企业列支费用和预算收支失真等问题仍时有发生,政府的一些主管部门对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管处罚的力度不强。
五、进一步推进部门规范管理及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
1、要重视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
各部门单位必须建立和执行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经费支出审批程序、对下属单位管理监督等内部控制制度。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内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落实领导干部对财务管理的责任及对下属单位管理的责任,进一步强化内控监督,完善和理顺内部管理体制。要在确保财务收支真实、合法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要推进各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制的健全与完善。
内部审计是审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部门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的重要手段。各部门要加紧建立健全内审制度,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对本部门和下属单位开展日常的内部审计工作,从规范化、合法化的角度,切实加强对资金及资产使用情况的进行自我监督和内部监督。
3、要进一步提高资金资产管理的质量和效益意识。
各部门单位要围绕降低行政成本,节约资源和提高资金效益,部门预算编制要紧紧围绕全区工作的中心,集中并使有限的资源最大化。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要强化执行的约束力和控制力,加强监管和评估。审计局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探索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注重对领导干部在资产、资金、资源管理、配置和使用情况的综合效益评价,促进确保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要强化对审计整改落实的督促和检查。
韩正市长强调:必须把落实审计整改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要立足于解决问题,切实提高审计整改率和整改质量。审计工作的目标就是严肃经济纪律、防范经济风险、促进依法行政。明年起,审计局将在保证审计决定执行率100%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审计建议采纳、落实情况的跟踪回访,在严肃法纪刚性行政的同时,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和服务,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管、促进长效管理机制中发挥整体的合力作用。
5、要加强对领导责任的评议及考核的力度。
要将各部门和单位管理财政资金及国有资产的结果情况更有效地运用于公共考核、干部评议、各类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对于审计中发现的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要由“事”及“人”,加强考核和问责。要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监委、财政、国资、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研究,逐步建立起联合调研、联合督查和联合会商的机制,进一步形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合力作用。
6、要稳步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工作。
审计结果公开对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效果,发挥审计在权力制约和干部监管理监督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市委、区委领导关于对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的指示,我局将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和建立审计结果公开机制,并从有利于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和提高经济管理能力,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和防范作用入手,逐步推进审计工作的公开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