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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04-08-11

 

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4年8月11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  姜小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徐汇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情况向常委会作如下报告。

一、本区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情况

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大会共收到代表书面意见160件(包括由议案转为书面意见的8件)。根据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和书面意见处理办法,大会秘书处将其中25件转市有关部门作为来信处理,135件交区有关部门办理。其中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理1件,占0.7%;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办理131件,占97%,商请中共徐汇区委和群众团体办理3件,占2.2%。

通过各有关部门的认真办理,135件书面意见已在法定时间内全部办复并书面答复代表。据统计,办理结果为已经解决的69件(其中政府部门67件、人大办1件、机关党工委1件),占51%;正在解决17件(政府部门),占12.6%;计划或规划解决6件(其中政府部门5件,区文明办1件),占4.4%;列入工作参考29件(政府部门),占21.5%;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解决或暂时无法解决14件(其中政府部门13件,区总工会1件),占10.4%。

大会闭会后,截止8月10日,代表工作室又收到代表书面意见51件(其中转市有关部门4件,办复1件),区有关部门已办复26件,其余尚在法定办理期限内。

二、区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书面意见的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主任会议专题作了研究,要求办公室、代表工作室和各工委形成合力,与各代表组上下结合,加强对代表书面意见的督办,把督办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主任会议的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常委会各工委、室联手督办,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交区各有关部门办理后,常委会各工委、室从网上阅看代表书面意见的主要内容和交办情况。2月下旬,各工委、室的负责人以及联络秘书列席了区政府按系统召开的三个办理工作推进会,了解有关部门的办理进度、遇到的主要问题、与代表沟通的情况。办理期间,常委会有关人员在网上对办复情况进行跟踪,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与区府办交换意见。如我们发现有的部门在书面意见的答复中以不属本部门工作范围为由,要代表谅解;有的部门在办理代表提出的新村大树影响居民采光和安全的意见时,书面答复过于简单,对这类问题均督促承办部门加以改进,同时针对代表反映的有关环境整治、违章鸽棚的拆除等具体意见,要求承办部门抓紧办理。

2、走访代表,进一步听取代表意见。针对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对书面意见办理工作提出的书面意见,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副主任和部分驻会委员走访代表,上门征询代表意见,以便更好地落实措施,提高办理质量。同时要求具体承办部门对代表多次提出的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认真加以研究,并重视与代表的沟通和交流,注意听取代表对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反映。

3、召开代表座谈会,加强跟踪督办。在区府办回收代表意见征询表做到100%的基础上,跟踪了解代表书面意见的落实情况。7月下旬,代表工作室会同各代表组分片联组召开了3个代表座谈会,49位区人大代表出席,占提书面意见代表总数的65.5%,区府办派员列席会议。代表们对今年的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总体反映是好的,认为今年的书面意见数量虽然不多,但办理难度增加,由于区的各级领导重视,办理规范,使解决率和代表的满意度均有提高。代表们表扬了不少承办部门,如斜土代表组代表转达江南新村居民意愿,感谢区规划局、新徐汇集团和斜土街道,在办理去年遗留问题时做到了千方百计去解决。凌云代表组的代表表扬区南站指挥部的承办人员认真负责和细致周到的工作作风,他们不仅采纳代表建议,并且努力付诸实施。代表们还对区教育局、建委等许多部门的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代表们也对办理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三、对区政府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通过前一阶段的督办和综合了人大代表的意见,我们认为,区政府的办理工作要在总结经验的同时,力求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提高。

1、要进一步在提高解决率上下功夫。代表们反映,各承办部门在重视程度和办理质量上存在差异。有的部门在办理中有敷衍和就事论事的现象。有些代表说,在意见征询表中我们表示理解,但是内心是有疑义的,有些是确实表示理解,有些是勉强表示理解。希望承办部门要着力解决一些有深度和难度的问题,要化功夫作深入调研,拿出解决的措施和方案。能够举一反三,通过办理一件书面意见,使类似问题都迎刃而解,以体现政府工作水平的提高。

2、要跟踪办理,狠抓落实。有的书面意见办复时代表表示满意,但过后有不落实的情况,有的因为缺乏长效管理措施,出现反复,代表们建议要从重回复、重办结率转变为抓跟踪、抓落实。

3、转市有关部门作为人民来信办理的意见有的还未收到回复。对一些牵涉到公交、邮电等市有关方面解决的意见建议,代表们反映,即使按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人民来信的办理也应有个答复的时限,希望向市有关部门反映。

四、下一步督办工作打算

1、对办复后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代表反映的一些问题,会同区府办加强督办。

2、对列入计划或规划解决的作跟踪督办。

3、加强市、区人大代表的联系,尽可能把不属本区职权范围解决的问题,通过市人大代表向市有关部门反映。

4、把闭会期间代表书面意见的督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办理规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