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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汇区200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初审意见

日期: 2004-11-25

 

关于徐汇区200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初审意见

 

——2004年11月25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宋振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配合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对区200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审议,区人大常委会第65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区财政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财经工委事先也作了调查,听取了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部门有关财政收支情况通报,并专门召开了财经工委会议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初审。现将调查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今年1—10月份,我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区级财政收入完成349,858.55万元,较去年同比增长32.14%,完成年度预算收入指标366,400万元的95.49%。完成区级财政支出266,621.26万元,同比增长37.51%,完成年度预算支出指标373,200万元的71.44%。从目前区级财政收入呈持续增长的态势来分析,预计全年区级财政收入约可达到406,0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长10.81%,超收39,600万元。综合市、区、镇财政体制结算调入、上解和支出等因素,实际超收收入34,5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区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区人民政府提出了2004年的预算调整方案,拟将在区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通过的2004年预算收入指标调整为406,000万元,为原年初预算的110.81%。调整后的区可用财力达407,700万元。预算支出调整为402,7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7.90%。预留预算周转金5000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收支平衡。

财经工委认为,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与领导下,区各有关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统筹中调控,在发展中调整,在综合中调节,坚持发展这一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紧密结合徐汇实际,把实施科教兴区、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世博战略的要求转化为加快发展的新动力,使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同时,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努力培育税源,坚持依法征管,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使我区的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将提前超额完成人代会提出的预期目标,也为今后我区经济和社会的加快发展提供了财力基础。

财经工委认为,区政府根据《预算法》和《办法》的要求,提出了本年度的预算调整方案是完全必要的。预算调整的安排上坚持五个原则和五个方面的考虑,符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符合区党代会确定的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目标,有利于巩固和拓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是比较合理、可行的。因此,建议本次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徐汇区2004年预算调整方案。

2004年是提前全面完成“十五”计划主要经济发展目标的决战之年。在今后的两个月里,面对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我们仍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对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不利或不确定因素要有深刻的认识和更充分的应对准备。为促进我区财经工作的有序健康发展,确保调整后的年度财政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财经工委提出如下建议:

1、规范预算管理行为,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使用预算调整后的财政资金时,要继续贯彻“两个务必”的要求,坚持“量入为出”、“增收节支”等原则,优先保证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改革发展稳定中必要的支出需求,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在超收幅度较大的情况下,使调整后的预算收支相抵有一定的结余,努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同时,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适度控制负债规模,综合考虑还本付息,减轻财政负债压力。

 2、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要积极应对财税体制调整和相关调控措施对我区财政收入增长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各项财税收入的测算分析工作和对主导产业的动态分析论证,以优质的服务做好属地企业的接管工作,加强指导监管,增强组织收入的计划性和前瞻性。要坚持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加大税收稽查力度,防止税收流失。要培植税源,挖掘增收潜力,努力做到应收尽收。要落实好楼宇经济发展和“11863”体制配套政策,切实推进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街镇积极性,提高税收落地率,确保完成调整后的财政收入任务,并为明年财政税收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3、做好2005年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和严肃性。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办法》,增强绩效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财政部门应协同相关主管部门建立重大项目跟踪问效机制,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将财税体制改革的应对同预算调整后的落实工作及明年预算编制工作综合统筹考虑,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严肃性。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