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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环保局局长刘辉同志述职的评议意见

日期: 2004-11-25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区环保局局长刘辉同志述职的评议意见

 

2004年11月25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区环保局局长刘辉同志的述职报告和述职评议工作小组《关于区环保局局长刘辉同志履行职责情况的调查报告》。经过认真评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刘辉同志的履职情况表示满意。

 

一、基本评价

 

刘辉同志自2001年12月被任命为区环保局局长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的领导下,积极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依法履职,忠于职守,开拓进取,争创一流,工作踏实,作风严谨,廉洁自律,工作实效明显。刘辉同志具有较强的国家意识、法制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是一位称职的局长。

区环保局作为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承担着对区域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职能。刘辉同志任职以来,紧紧围绕区的中心工作,坚持创建环保模范城区和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着力提升环保工作水平。我区在全市中心城区率先创建成“上海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后,刘辉同志自我加压,提出了进一步提升创模能级、乘势而上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区的建议和方案;针对创建工作遇到的难点问题,积极组织协调,进行专项推进工作。创模工作使我区的环境质量和环保管理水平居全市中心城区前列,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刘辉同志注重对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和执法水平的教育培训,建立并坚持了培训、考核制度。在推进透明、高效、职业化政府建设中,刘辉同志大胆地探索实践,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绩效评估考核机制,促使环保行政执法、内外管理和项目审批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他主持修订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指标、公开办事制度、内部管理和财务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强化了基础管理工作。结合我区环保工作实际,围绕市民反映强烈的环保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整治,打击了环境领域的不法行为,维护了老百姓的利益,提高了区域环保质量。

刘辉同志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能认真地组织理论和业务学习,开展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严格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积极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制订创建文明行业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流程再造工作,规范内部管理,简化服务程序。大胆进行人事体制改革,先后完成了下属一个单位的转制和三个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合同制工作,解决了多年来未能解决的人员编制问题。

刘辉同志认真贯彻执行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注意听取人大代表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书面意见。他努力规范信访处复工作,落实信访责任制,提高信访处复质量,使局的信访处复工作做到依法、规范、及时。

在调研中,同志们在充分肯定刘辉同志履行职责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对刘辉同志的不足提出了意见,主要是:1、局领导班子的集体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刘辉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在思想、工作上相互沟通还不够。刘辉同志自己工作包揽得过多,对班子成员工作不够放手,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不够合理。2、在对人的管理和做人的思想工作方面做得不够。平时,他忙于业务工作,对干部职工布置工作多,思想沟通较少,对群众中产生的一些矛盾和思想问题缺少及时化解的经验。因此,部分干部职工对刘辉同志履职的某些方面有些批评意见。

今年6月以后,区委巡视组、区人大评议工作小组分别将调研情况反馈环保局党政主要领导后,现在,上述情况已经开始改变。

 

二、改进工作的建议

 

1、处理好“班长与一班人”之间的关系,努力提高班子集体领导的水平。要加强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正确处理好“班长与一班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发挥班子每个成员作用与发挥班子整体作用之间的关系。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坚持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坚持重大事项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努力提高班子集体领导的水平。

2、实现从抓业务工作向抓全面工作的转变,努力提高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在推行改革、探索新的管理机制时,应注意事先积极宣传,统一认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实效。要提高对人的教育、管理工作水平,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多沟通思想。从思想、工作、生活等多方面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增强单位凝聚力。注意发挥科室负责人和群众团体的积极作用。多为年轻干部的成长创造有利条件。要多和区的各相关部门加强联系,主动做好环保业务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加强对群众关心的环保难点问题的研究,提高处理矛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