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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伟民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日期: 2004-11-25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伟民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4年11月25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伟民同志辞去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接受李伟民同志辞去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