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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任命徐汇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意见

日期: 2003-05-12

 

关于提请任命徐汇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人事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意见

 

2003年4月8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十条关于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任免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人事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必须是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规定,经第一次主任会议研究提名:

娄运昌为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成华为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左熙融、余晓峰、张顺兴、霍虎洪等四位同志为人事工作委员会委员。

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