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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

日期: 2003-05-12

 

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3年4月10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加强区人大常委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现就加强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国家意识,明确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

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把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通过认真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为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坚实的民主法制保障,使人大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适应。

二、增强党的观念,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既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区人大常委会要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确定常委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善于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三、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展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要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积极开展工作。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推动和促进全区上下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落实。

四、树立法治观念,坚持依法履行职责

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带头忠于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把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同时,要履行好职责,监督和支持 “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勇于开拓创新

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从本区的实际出发,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积极探索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的途径和方法,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开辟新境界。

六、努力学习理论,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知识水平

要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坚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经济、科技、文化、历史等各种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修养、知识水平和履职能力。

七、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代表和选民的监督

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常委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勤政为民,乐于奉献,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加强与全体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逐步完善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机制,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真正成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主要民主渠道。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向选民述职,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

八、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国家权力机关集体行使职权的作用。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围绕常委会审议议题,加强调查研究,做到了解真实情况,提出可行方案,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议事水平,进一步推进常委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加强思想交流,坦诚相待,维护常委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集体权威,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常委会建设成为紧密团结、充满朝气、富有战斗力的集体。

九、保持清正廉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牢记“两个务必”,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区委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和要求,模范遵守《廉政准则》等规定,甘于清廉,不谋私利,不骄不躁,坚韧不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维护国家权力机关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人大工作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区人大常委会既要坚持和完善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又要在不断实践、探索的过程中,建立和健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