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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任免殷小平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日期: 2003-06-24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徐法政(2003)26号

关于提请任免殷小平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任命:

殷小平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汉森为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聂华清(女)为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黄三飞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包莉(女)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利民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秦玲妹(女)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于雪艳(女)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孙美华(女)为徐汇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高霄雷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请予审议。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立人

00三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