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免殷小平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日期: 2003-06-24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徐法政(2003)26号
关于提请任免殷小平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任命:
殷小平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汉森为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聂华清(女)为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黄三飞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包莉(女)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利民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秦玲妹(女)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于雪艳(女)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孙美华(女)为徐汇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高霄雷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请予审议。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立人
二00三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