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王立人院长提请免去黄汉森等同志职务的初步审议意见
日期: 2003-06-24
对王立人院长提请免去黄汉森等同志职务的
初 步 审 议 意 见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娄运昌
——2003年6月17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王立人院长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免去黄汉森等同志职务。人事工作委员会经初审建议同意王立人院长的提请。
免去:
黄汉森的徐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黄三飞的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包莉的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利民的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孙美华的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请常委会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