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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王立人院长提请免去黄汉森等同志职务的初步审议意见

日期: 2003-06-24


对王立人院长提请免去黄汉森等同志职务的

初 步 审 议 意 见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娄运昌

——2003年6月17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王立人院长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免去黄汉森等同志职务。人事工作委员会经初审建议同意王立人院长的提请。

免去:

黄汉森的徐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黄三飞的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包莉的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利民的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孙美华的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请常委会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