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王立人院长提请任命殷小平等同志职务的初步审议意见
日期: 2003-06-24
对王立人院长提请任命殷小平等同志职务的
初 步 审 议 意 见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娄运昌
——2003年6月17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王立人院长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殷小平等同志的职务。人事工作委员会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并进行了初审。根据殷小平等同志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建议同意王立人院长的提请。
任命:
殷小平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汉森为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聂华清为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黄三飞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包莉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利民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秦玲妹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于雪艳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孙美华为徐汇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高霄雷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请常委会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