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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王立人院长提请任命殷小平等同志职务的初步审议意见

日期: 2003-06-24

 

对王立人院长提请任命殷小平等同志职务的

初 步 审 议 意 见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娄运昌

——2003年6月17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王立人院长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殷小平等同志的职务。人事工作委员会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并进行了初审。根据殷小平等同志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建议同意王立人院长的提请。

任命:

殷小平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汉森为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聂华清为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黄三飞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包莉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利民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秦玲妹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于雪艳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孙美华为徐汇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高霄雷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请常委会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