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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日期: 2003-09-05

 

努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关于我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的汇报)

徐汇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明毅

——2003年8月27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向常委会汇报我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情况。

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以青保“两法两条例”为法律武器,充分依托社区组织,聚合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发挥各级青保委员单位的优势,在保护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主要工作

(一)健全机构、构筑网络、完善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青少年保护的“法规”和“条例”,区政府成立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区政府不断充实调整区、街道(镇)青少年保护工作的机构和人员队伍,目前全区共有专兼职青保干部400余人,形成了区、街镇、学校、居委的四级青少年保护工作网络。同时还落实了各级青保组织的会议制度和专、兼职青保干部的例会制度、培训制度和表彰奖励制度,使青保工作干部队伍的水准不断提高。

为加强对社区青少年群体的管理,以团区委为主体、依托各街道、镇,形成了司法部门发挥职能、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的工作网络。建立徐汇区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联席会议,并成立办公室(设在团区委)负责具体实施。联系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并落实一名工作人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做好预控、落实帮教。

区政府十分重视有关青少年保护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定宣传活动,以学校、社区为阵地,采用了学生、家长喜见乐闻的主题活动、模拟法庭、家长学校讲座等形式,使全区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受到教育。我们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了法制讲师团,利用开学初、学期结束前或寒暑假期间到学校、社区宣传“青保法”、“预防法”,受到了师生、家长的欢迎。

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我们始终重视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的预控工作。学校建立了预控生档案,工读学校派出老师担任联络员定期到有关学校找预控生谈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预控生对自己的问题有所认识;学校青保老师则做好平时的帮教工作,不少学校的党团员老师与预控生结成帮教对子,不仅从思想上还从生活上关心这些孩子,如理工附中、龙华中学等在放假前召开预控生座谈会,鼓励他们在假期里自觉遵纪守法,抵制诱惑,安全度假,还送给他们一些生活用品,这对于平时少有人关心甚至在家里也缺少温暖的孩子来讲,确实使他们深受感动。每年各学校在放假前召开居委干部座谈会,送上一份内部掌握的预控生名单,委托居委干部在假期里对这些学生予以更多的关心,已成为学校、社区假前工作交接的常规工作了。居委干部关心这些孩子,假期里组织他们参加各种活动,使这些孩子有了很大的变化。徐汇区因此连续几年寒、暑期无一例在校青少年违反者案件发生。

同时,为加强预防和控制社区青少年群体的违法犯罪的发生,区综治办、区文明办、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通过“三促进”以形成合力,推进工作:“促进就学”,即区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对学校大龄退学学生严格把关,并每学期将退学、辍学的学生情况及时提供给街道(镇);每学年将初中、高中、职校毕(肄)业后没有进一步就学和就业的青少年情况提供给各个街道(镇),使社区及时了解和掌握。从源头和根本上控制社区青少年数量,掌握社区青少年动态。“促进就业”,即由劳动部门发动社会力量,拓宽青年就业渠道,提供就业咨询服务,努力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牵线搭桥的作用共同帮助青年就业,同时鼓励青年自主创业,为社区青年提供创业培训班,树立青年创业模范,以点带面激发青年的创业热情。“促进帮教”,即以综治、司法、公安等部门为主,分层次对“罪错青少年”进行帮教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与地区罪错青少年“一助一”帮教结对,同时,发挥好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家庭、社区、社会”三位一体的帮教格局。

(三)依托社区、整合力量、优化环境。

要搞好青少年保护工作,预防青少年犯罪,必须为青少年创设一个良好的环境。要做好这项工作就必须依托社区,整合各方面力量。区青保办和区文化稽查队联手开展对网吧、游戏机房、盗版音像制品的整治,遏止了网吧的非良性发展势头。由青保办、文化稽查队、团区委三家联手对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的整治所取得的经验并在市里作了交流,得到了市领导的肯定。区工商居开展的红盾维权计划,分别在湖南街道、徐家汇街道、凌云街道得到实施,受到了学校的好评。综治副校长、治安辅导员和城管大队在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的工作中所发挥了积极作用。日前由区综治办牵头成立的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环境。

(四)注重调研、立足创新、不断进步。

    社会是在发展的,要做好预防和保护青少年工作,我们必须要有与时俱进的精神,必须对青少年工作的现状和发展有一个明确的了解。为此我们和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合作,开展了将社工理念引入青保工作。我们在工读学校进行了试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们对贫困学生的现状进行了调研,使帮困工作更有针对性,实效性。我们在对工读工作调研的基础上即将出台《徐汇区工读教育管理实施细则》,形成青少年学生预控工作的剃度防范机制,并进一步明确工读学校的招生程序和教育规则,使工读管理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再上了一个层次。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青少年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青少年案发情况有所增长。

    徐汇区01年在校生案发有31人,02年有25人,03年1—5月23人,从数量上分析:横向与外区比处于中等水平,纵向比较却有上升态势。据统计:案发青少年大多是初中生,所在学校大多在南片城乡结合部,犯案大多是偷窃、敲诈。这些孩子大多生活在有些问题的家庭,他们的父母有的从来不管他们,有的过分溺爱放纵,还有的父母离异各自重组家庭后,将孩子视为包袱,不闻不问孩子的生活和学习。这些孩子犯案自身原因与迷恋网吧、游戏机房有关,他们为了筹集上网、玩游戏机的费用,或是为了维持生活,走上了违法的道路。对于家长的不尽监护责任,放纵子女的行为,法律上虽有条文但往往追究难。这些增加了预控工作的难度。

(二)青少年自杀案例连续不断。

    青少年自杀现象是青少年问题行为的极端表现。近年来,我区青少年自杀案例连续不断,我区02、03年就有4位同学自杀。细究这些孩子所遇的问题,在成人看来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当他们遇到波折心理上不能承受就会萌生死的念头。现在本区中小学校虽然都有了心理咨询室,但在师资、设备配备上还不尽如人意,心理咨询室还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尤其对青少年缺少近距离的危机干预的方式和途径。

(三)青少年伤害事故处理艰难。

虽然2001年上海市出台了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但是学生伤害事故依然处理难。一些家长认为有理无理,吵了总有好处,故而一旦发生事故,不论大事小事,都先到学校闹,吵了再说。现在处理伤害事故难度越来越大,常此以往不但影响社会秩序,法律尊严,而且严重影响使学校素质教育开展。

另外,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区青保专职干部没有正式的编制,长期依靠借聘解决,长此以往,影响了青保干部积极性的发挥。而且,近年来,在社区建立的矫治工作者中有一批来自教育系统,两者待遇相差较大,进一步影响了了社区青保干部的稳定。

三、下一阶段的工作对策

(一)强化队伍建设。

1,充分利用青保干部工资分配方式改革,加强队伍的考核和日常管理。健全专职青保干部进入和流出的制度。

2,依托华东理工大学社工系的资源,开展青保专兼职干部的业务培训活动,用社工的理念改变以往青保老师凭热情凭经验工作的情况,使青保老师成为既懂法,又懂学生心理,能写会讲的社会工作者,提高我区青保干部队伍的层次。

3、在编制不能一步到位的情况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参照社区矫治工作者的待遇条件,对社区青保干部的待遇予以确定。

(二)优化工读教育。

1、采取必要的政策倾斜,加强区工读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如:设置青年干部挂职岗位,为工读学校单列教师核编标准,划拨值班专项经费等。

2、设置工读生、工读预备生、工读托管生等学生类型,明确对应的教育、管理职责,形成工读教育剃度模式,不断强化“校园外重于校园内”的工作形态。

3、进一步规范工读教育,严禁任何体罚和变相体罚。加强工读教育科学理论的学习和研究,积极探索工读学生成长规律。根据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着重进行青春期教育、心理调适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开设心理辅导教学课程,开展心理测试,逐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以达到更好地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三)坚持依法治教。

1、学校严格执行青少年保护和预防犯罪的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2、以“总量控制,区分性质,分析过程”为前提,将在校青少年学生案发和犯罪情况纳入学校的工作考核序列,并与文明单位、行为规范示范校评选相应挂钩。

3、坚持伤害事故处理的规范程序,严格依法办事。

(四)发展心理教育。

1、加强学校心理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室的作用。

2、建立区域性青少年心理咨询热线,形成青少年危机干预的工作程序。

3、通过集中培训和家长学校,积极地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引入家庭和社区。

(五)完善社区预控。

1、针对社区青少年群体预控工作的特点,形成符合徐汇特点的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机制,探索“党委统筹、政府支持、共青团牵头、多方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2、完善考核制度。将社区青少年预控工作纳入区综治委和文明社区的目标考核体系中。各级青少年事务管理办公室要加强督导,细化工作职责,建立系统化的管理机制,采取培训制、例会制、奖惩制等制度来加强队伍建设。

3、建立信息管理机制。在综治、公安、劳动、教育、团委等部门之间建立起信息交换和共享的渠道。对社区青少年要建立“一人一档一卡”,并依托区政府办公政务网与各街道(镇)建立社区青少年数据信息交换平台,实行网络化动态管理,做到工作对象清,家庭情况明、个人特点特长记录在案,并逐步实现“一人一表”、“一月一报”、“一季一会”,便于因人而异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