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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03-09-05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徐汇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立人

——2003年7月16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今年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我院共收到代表书面意见2件,主要涉及有关房地产法律服务和执行案件等内容。为能认真积极做好对代表意见的答复,保证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院及时召开会议,专门研究,要求职能部门排出办理工作时间表,责任到位,责任到人,抓紧办理。由分管院长率领相关庭室负责人与人大代表进行了数次沟通,并随时通报办理进展情况,代表对我院办理书面意见和结果均表示满意和理解。现将办理代表书面意见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物业管理机制运行程序的执法力度的问题

孙毅农代表在书面意见中,提出南丹小区业主委员会与上海瑞联物业发展公司物业管理纠纷执行案的意见。经查,上海瑞联物业发展公司是南丹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单位。2002年2月20日南丹小区业主委员会依照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向我院申请执行,要求上海瑞联物业发展公司撤离南丹小区、移交维修基金等。立案后,我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令,责令其自觉履行义务。现在,上海瑞联物业发展公司退出南丹小区管理,移交业主共有的房屋、场地和其他财物等,已执行完毕。而移交维修基金等问题,尚未履行。经查发现,上海瑞联物业发展公司内部管理混乱,负责人调动频繁,财务帐册保管不善,该公司应当向南丹小区移交结清的财务帐册是否齐全、保管在何处,应移交的维修基金帐目和使用情况如何,都已经难以查实,这对进一步执行带来了很大困难。

收到孙毅农代表的书面意见后,我院分管院长和执行庭庭长已与南丹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沟通、联系。并积极寻找上海瑞联物业发展公司的财产线索。同时研究瑞联物业新任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以期早日全部执结本案。

二、关于加大房地产法律服务力度,提高房地产法律服务效率的问题

俞斌和胡志瑛2位代表在有关房地产法律服务的书面意见中,提出了适用简易程序,提高办案效率的问题。房地产业是我区的支柱产业之一,市场比较成熟和繁荣,各类房屋买卖的交易剧增,随之而形成的争议与纠纷也相应增多。我院设立民三庭作为审理房地产争议的专业审判庭,审理范围包括房屋建筑、买卖、租赁、委托、居间、物业等方面。贯彻简便、有序的民事诉讼原则,着重在适用简易程序方面积极探索,从而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办案效率,尽快解决纠纷。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简易程序审理的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我院民三庭今年1月-5月,审结的448各类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有377件,占结案数的84.15%,比2002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62.94%,提高了21.21%。通过法官疏导、调解、撤诉的案件有255件,占结案数的56.91%,有效化解了纠纷。

今后我院还将进一步推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采取积极措施,减少权益人的诉讼成本。

俞斌等2位代表书面意见中,提出了加强房地产案例教育和加快处置区内烂尾楼的问题。这几年来,我院积极参与了一些房地产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制宣传活动。凡是区内重大市政建设、旧区改造、商品房基地开发等,我院都适时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一些法官深入社区,从法律角度协助街道、居委做好教育疏导工作,解决物业管理、动拆迁等方面的纠纷;还注意邀请一些人民陪审员参加房地产案件的审理,通过这些人民陪审员来扩大在广大公民中房地产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今后,我院要结合房地产案件的审判实践,积极配合我区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的形势,进一步加强房地产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注意加强与我区普法教育职能部门的联系,经常提供一些房屋买卖、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中介等方面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作为普法教育的素材,增进广大群众对房地产法律知识的了解。继续配合重大市政建设、旧区改造、商品房开发等,积极参与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活动。针对房地产市场的一些热点问题,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一、二次房地产方面典型案件的开庭审理。并有条件的组织物业管理企业和社区群众来旁听社会比较关注的诸如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案件开庭。

烂尾楼的处置是法院执行中带普遍性的难点问题。烂尾楼一般都由市高、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执行。目前由市高院指定我院正在协调执行的区内烂尾楼案件共2起(前一段已经通过接盘和拍卖两种形式各处理了1起烂尾楼案件),案件涉及债务高达两亿多。

今年市“两会”期间,王小鹰、孙颙、翁懋三位市人大代表通过来信对我院三起案件提出了书面意见。我院在收到市高级人民法院转办函后,在一周内,由崔剑平、朱逸生副院长率领民三庭、民一庭、立案庭、执行庭庭长上门与三位代表分别当面进行沟通,表明态度。随后,我院按照高院二个月内办结的要求,落实了责任部门,抓紧办理。目前,对三位代表的意见答复已形成书面报告并经市高院审核通过,已正式答复了代表,三位代表均表示满意。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及时、认真办理代表书面意见既是推动和改进法院工作的动力,也是与人民代表沟通、联络的契机。我院已经把与人大代表联络、沟通、听取意见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和服务意识,不辜负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殷切期望。进一步拓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法院工作的知情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以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地做好今年各项工作,为把我区建成现代化一流中心城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