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命王利民同志职务的报告
日期: 2003-09-30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沪徐检政(2003)21号
关于提请任命王利民同志职务的报告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提请任命王利民同志为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请予审议。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润生
200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