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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汇区2003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初审意见

日期: 2003-11-21

 

关于徐汇区2003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初审意见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宋振龙

——2003年11月14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配合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对区2003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审议,财经工委事先作了调查,召开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座谈会,听取了区财政局有关情况通报,并于2003年11月5日召开财经工委第三次会议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初审。现将调查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我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1—10月份区级财政收入完成264,764.20万元,按可比口径较去年同期增长32.88%,完成年度预算收入指标263,300万元的100.56%。完成区级财政支出193,894.85万元,同比增长6.11%,完成年度预算支出指标283,200万元的68.47%。从目前区级财政收入持续呈高速增长的态势来分析,预计全年区级财政收入约可达到317,400万元,较年初预算263,300万元增长20.55%,超收54,100万元。剔除市、区、镇财政体制结算调入、上解和支出等因素,实际超收收入47,1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区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区人民政府提出了2003年的预算调整方案,拟将在区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通过的2003年预算收入263,300万元,调整为317,400  万元,为原年度预算的120.55%;将预算支出安排283,200万元调整为330,3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6.63%。

财经工委认为,今年以来,在区委和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发展这一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围绕区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构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都市型产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新型城区产业格局”的目标,坚持能快则快、有质有效的经济发展原则,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将非典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把实施科教兴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转化为加快发展的新动力,使区域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同时,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努力培育税源,坚持依法征管,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使我区的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并提前超额完成人代会提出的预期目标,也为今后我区经济和社会的加快发展提供了财力基础。

财经工委认为,区政府根据《预算法》和《办法》的要求,提出了本年度的预算调整方案是完全必要的。预算调整方案安排的指导思想体现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区党代会的精神,区级预算超收收入主要优先用于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充实完善有关专项准备金体系,直接投资重大市政建设项目和增加公共政府建设等投入,符合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目标需求,有利于巩固和拓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是比较合理、可行的。因此,建议本次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徐汇区2003年预算调整方案。

200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今后两个月里,面对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我们仍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对经济发展中还存在的一些不利或不确定因素有深刻的认识和更充分的应对准备。为确保调整后的年度财政预算圆满完成,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财经工委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在使用预算调整后的财政资金时,要继续贯彻“两个务必”的要求,坚持“量入为出”、“增收节支”等原则,努力提高财政支出的合理性和财政资金的运营效率。

2、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优化税源结构,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要继续稳定税基,扩大税源,积极组织收入,强化服务,加强监管,确保完成调整后的财政收入任务,并为明年财政税收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3、进一步做好2004年预算编制工作,加快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步伐。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办法》,增强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进一步树立绩效概念,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将预算调整后的落实工作与明年预算编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严肃性。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