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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进展情况的汇报

日期: 2004-03-30

 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书面意见办理进展情况的汇报

 

——2004年3月23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谢坚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如下汇报。

一、区政府受理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的基本情况             

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区政府共受理代表书面意见129件(其中8件是议案转为书面意见办理),其中涉及城市建设方面28件,占总数的22%;城市管理方面 71件,占总数的55%;教科文卫方面14件,占总数的11%;法制、社会治安、劳动人事及编制体制方面9件,占总数的7%;财政经济、转变政府职能等其他方面7件,占总数的5%。从内容看,今年代表的意见更具前瞻性、长远性和全局性,更集中关注区域发展的整体规划;更关注公共政府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更关心普通老百姓基本利益。

区政府各承办部门按照区办理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办理工作。截止到3月15日,已办复93件。办理结果是:已经解决29件,正在解决24件,计划或规划解决5件,列入工作参考24件(包括采纳),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解决或暂时无法解决11件。尚未办复的36件书面意见都已走访了代表,正在书面答复中。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些与百姓生活休戚相关的事情大多得到了有效的解决或有了明确的方案,有望在近日内解决,一些有助于完善国际化大都市城区功能的前瞻性、综合性的意见和建议,已得到认真采纳。对于一些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承办部门正耐心细致的上门和代表们进行沟通,并将这类问题上报区政府,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加以关注,并作专题分析。

二、办理书面意见的主要做法

今年的代表书面意见比去年明显下降,但很多意见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如代表提出加快社区“六大中心”的建设,就涉及到地区、文化、卫生、体育和城建系统等多个部门,具体落实起来工作量非常大,建设周期也长。但从现代社区的建设和发展来看,该条意见非常有价值,并且与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也紧密相联。在这些书面意见的具体办理过程中,区政府各部门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按照公共政府、法制政府、责任政府的要求,坚持为民服务的原则,努力在提高解决率上下功夫,通过积极办理推动区政工作。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使办理工作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求突破。

区人代会结束后,区政府常务会议就听取了区府办关于区政府受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的情况汇报。孙潮区长还专门批示:要把人大政协的意见当作议案来处理,议案当作决议来处理,千方百计全力以赴地来落实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是政府工作的第一任务,所有部门不得怠慢。

在市办理工作会议后,区政府即召开了区办理工作会议,传达市办理工作会议精神,并就今年本区办理工作提出了抓落实、办实事的任务和要求。孙潮、孙飞忠、王志强、林桂祥、周秀芬、杲云等正、副区长按各自分管的条线阅批了一批代表书面意见,并分别就《公共政府建设》、《发展壮大徐汇民营经济的建设》、《进一步优化本区就业环境》、《管理盲区路灯问题》、《进一步改善学生在校午餐质量》和《加快襄阳路市场管理》等意见进行现场调研,召开专题研讨会和协调会。目前,孙潮区长正对区政府收到的8件议案转书面意见,合计134份答复函亲自批阅签发。区领导的表率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办理进程。

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作为各承办部门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经常了解、关心办理工作。如区房地局朱志荣局长每周召开局办理工作推进会,掌握办理进展情况,对经反馈,代表可能不满意的意见,亲自上门与代表再作沟通;区规划局正副局长带头办理有难度的意见,并将办理工作和全年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确保完成;区公安分局将办理工作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内容,明确操作规范和考核要求。

(二)严格执行程序,使办理工作在落实各项制度中求规范。

从办理工作的实践来看,重视以下三个环节,对于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认真分办,利用网络系统使代表书面意见准确迅速地落实到承办单位。区人代会期间,区府办组织以区府办督查科为基础,有关委办局人员共同参加的工作班子,在大会秘书处领导下,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做好代表书面意见的承接、登记、分办和转办等工作。在办理期间,区府办对办理流程进行网上跟踪,使整个办理过程都实行网络管理。

第二,坚持走访,通过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取得办理共识。各承办部门领导和承办员在办理阶段普遍与代表进行沟通、联系、走访,进一步听取对拟办方案的意见。有的部门还召开代表座谈会,邀请代表踏勘现场等。如区府办、规划局、建委、教育局、徐房集团分别就代表关心的“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建议恢复江南新村托儿所物业公益性质的意见”等问题召开了代表座谈会。又如沪闵路高架建成后,新的路面比原来高出一部分,使原先沿沪闵路的玉兰花园的围墙变“矮”了,代表要求加高围墙。因涉及到资金来源、规划许可、绿化带调整、施工安全等因素,区房地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共同召开现场会,并邀请人大代表、业委会参加,最终落实了加高方案。

第三,严格审核,对书面答复的内容、格式等方面层层把关。规定统一行文格式,并要打印成文。同时要求提高答复文稿的严密性,从个别的用字用词到主文的逻辑结构,每篇文稿都要经过反复推敲才正式行文,并由各承办部门的办公室核准、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查,提高答复的准确度。同时,区府办也加强了对答复稿的审核,对徐房集团等单位内容不实的答复稿退回要求重新拟文再答复代表。

(三)加强综合协调,使办理工作在引入督查机制中求实效。

今年,区府办首先对受理的代表书面意见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归纳,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为提高办理质量奠定基础。在办理中,对于一些有难度的意见主动跟进,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如代表提出整治区政府门口乱停车问题。由于区政府大院车位有限,造成大量办理公务的车辆停靠在大门口。为落实长效管理,区府办牵头,会同区交通队、机管局现场查看,共商解决方案,现在落实了文定路作为办理公务来访车辆的停放点,并在区政府门口竖立指示牌明确告知,日常由机管局保卫科对乱停车辆进行劝阻,交警部门加强巡查执法,代表对此表示满意。

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区府办还提出了开门办案、集中办理的方法。要求各部门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有些综合性问题可邀请代表一起参与办理过程;对有共性的代表意见,可以通过座谈等方式集中办理,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一些暂时不能解决或代表们历年提出的问题,区府办还专门进行分析调研或试点。如今年共有3个意见是关于城市管理盲区的路灯安装问题的,区府办分别交由街道、建委和房地局承办,并分别跟踪调研,希望通过不同的试点,能最后总结出一套有效的方法来解决这一类管理盲区问题。

今年,区府办专门到市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进行学习,并在征求区人大代表工作室意见后,将办理结果调整为“已经解决、正在解决、计划或列入规划解决、列入工作参考、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解决或暂时无法解决”,以进一步提高办理结果的准确性,体现实事求是的原则。同时,要求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一抓到底,逐一落实;对列入计划解决或列入工作参考的意见,要及时跟踪和梳理;对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把不能解决的情况和原因搞清楚,并通过走访向代表讲清全部情况,讲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能敷衍和搪塞。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今年的办复工作即将告一段落,但办理工作并没结束。下阶段区政府将从四个方面继续强化这项工作:

一是加强督促和检查,对列为“已经解决”的意见、提案,在有关部门进行自查的同时,区府办会同区人大代表工作室,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加,对一些承办部门进行抽查。

二是抓好跟踪和落实。对列为“正在解决”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对计划或规划解决的问题,分两类情况进行跟踪:一类有明确落实期限或有承诺的,要求承办部门按时间节点抓好落实;一类没有明确落实期限的,要求承办部门加强跟踪,及时通报进展情况。

三是加强复查。要求有关部门对不满意件认真复查,对其中经努力有可能解决的意见,要想方设法去解决;对确实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进一步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力争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区府办将再次将办理情况在上海·徐汇网上公布,广泛听取代表、选民对区政府各部门办理工作的意见,并将有关意见及时进行反馈。

四是修订办理工作制度。整理现有的办理工作制度,征求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和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意见,结合近年工作实际,修定办理工作制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