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免朱以珍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日期: 2004-03-30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徐法政(2004)4号
关于提请任免朱以珍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提请任免:
朱以珍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卢嘉献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 锋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杜海德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冯芦云的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立人
200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