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徐永相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日期: 2003-12-30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沪徐检政(2003)29号
关于提请任免徐永相等同志职务的报告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十四条之规定,提请任命:
徐永相、董军同志为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邵筱余、季冬梅同志为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沈翼敏同志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邬金香、龚康平、钮宏军、吴士忠、吴开成同志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润生
200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