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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财政局局长黄玮同志述职的评议意见

日期: 2004-11-05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区财政局局长黄玮同志述职的评议意见

 

2004年10月29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黄玮同志的述职报告和区财政局局长述职评议工作小组《关于区财政局局长黄玮同志履行职责情况的调查报告》。经过认真评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黄玮同志的履职情况表示满意。

一、基本评价

黄玮同志自2003年再次被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区财政局局长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开拓创新,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坚持转变政府职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努力提高财政公共服务效率;坚持理论业务学习,廉洁自律,注重班子团结和队伍建设。黄玮同志依法履职能力强,是一位称职的财政局长。

财政局承担着全区财政收支分配、调控、监管等重要职能,面对近年来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黄玮带领全局同志在注重理念先行、机制创新的基础上,着力于在实践中推进区财政收入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注意处理好建立公共财政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支持经济增长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关系,注意解决好“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财力分配关系、增加财政投入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关系,充分发挥了公共财政政策对区域经济发展、社会事业进步和社会稳定的推动、保障作用。

黄玮同志注重加强法制教育和制度建设,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高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水平;与区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加强区域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和《会计法》,加快构筑区域经济诚信体系,为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黄玮同志注重提高对公众服务的满意度,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搭建了集财政宣传、政务公开和网上办事、接受公众监督为一体的信息平台;经常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培训和服务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各项规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处理人大代表议案、书面意见和群众来信、来访,对答复代表的意见亲自审阅把关,对重要的来信来访亲自接待处理。

黄玮同志坚持理论业务学习,较全面提高了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廉洁自律,带头树立榜样;注重班子团结和干部队伍建设,在全局上下形成了团结拼搏、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在调查中,同志们在充分肯定黄玮同志履职成效的同时,也指出了其本人及财政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相对财政部门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从全区大局角度对财政工作进行前瞻性、综合性的思考,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的能力还需加强。在注重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共享,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促进财政预算的编制与工作计划的制定更同步等方面,还嫌不足。在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中,进一步理顺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在坚持原则性的同时,注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还有待改进。

二、改进工作的建议

(一)面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及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黄玮同志要带领全局同志认真地学习和把握科学的发展观,刻苦钻研政府经济学、公共财政学等理论和国家相关政策,立足服从和服务于市、区整体发展规划、奋斗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的高度,着眼“大财政”和构筑公共财政框架的角度,作科学的超前预测和宏观性、综合性思考,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发挥财政部门为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为全区人民理好财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发挥财政部门的综合协调功能和财力调控手段。不断建立和完善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的机制,充分整合利用信息等各类资源优势,促进预算编制的提前、财力分配的统筹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与规划的科学制定、阶段性重要任务和项目的有序落实、政务成本的有效降低同步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要深入部门和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全面及时地掌握各种情况,在此基础上大胆地工作,敢于和善于向区领导提出财政部门的参考意见和建议,使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财政政策更符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更贴近产业结构调整、对外招商引资、发展楼宇经济等方面的需求,以争取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良好绩效。

(四)要认真总结政府采购的成功经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和执行相分离的体制,进一步扩大实施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继续探索科学、规范、灵活的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沟通、采购、供应等运作机制和方法,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实效性。